游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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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安民发表于 2012-3-17 12:19: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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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2日晚6时50分许,江西都昌县春桥乡发生一例医疗死亡事故,一位活泼可爱的4岁男孩在村卫生所治疗时注射穿琥宁,导致男孩过敏,医生在抢救不及时造成了该小孩死亡。事故发生后,都昌县医疗事故处理中心和春桥乡ZF领导对该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小孩发烧,卫生所内治疗意外死亡
3月15日上午,记者前往事发地点——春桥乡春桥街道朝阳卫生所。记者看到一栋陈旧的两层居民楼,面积不到100平方米,门诊、药房和注射室全部集中在一楼,一条醒目的“医德何在,杀人偿命”的条幅悬挂在卫生所面前。
记者找到死亡小孩的母亲,现年37岁的石春凤是春桥乡朝阳火烧湾村人。说到事情经过的事情,石春凤伤心地把事情经过向记者进行了说明。她的儿子名字叫游权权,现年4岁,在新街一新幼儿园读中班,3月12日下午4时30分放学,她到幼儿园接儿子回家,发现儿子脸上红,有点发烧,于是她拿出家里的体温计对儿子进行量体温,结果显示38.8°。
看到孩子发高烧,石春凤把儿子游权权带到附近的朝阳村卫生所进行治疗,卫生所的彭新民医生为她儿子进行测量体温显示39°,做好皮试后,彭医生便开了三瓶药水为游权权进行输液。打完两瓶点滴,游权权没有什么反应,在打第三瓶的时候,不到2分钟,该小孩出现脚痒症状,“不停地用脚把鞋子踢掉。”发现儿子出现药物过敏反应后,石春凤赶紧叫来彭医生。
“当时彭医生正在帮其他病人配药,等他配完后,小孩就出现头往一边倒。”石春凤说,彭医生跑了过来将儿子打点滴的开关关死,又忙着跑到药房找药,并通过点滴的针头为游权权注射,可是没有任何效果。
发现情况不对劲,彭医生迅速向乡卫生院原张院长打电话求助,根据张院长安排,彭医生跑到400米外的乡镇卫生院拿药,并带来氧气和医护人员进行抢救,但是抢救没有挽回游权权的生命。
赤脚医生行医,多次发生过敏现象
针对游权权的意外死亡,记者找到了事发现场的余先生,当时他由于感冒在该卫生所打针,63岁的余先生证实了石春凤所反映的事情经过。很多群众对游权权的无辜死亡表示惋惜,周女士向记者讲述:“多么活泼可爱的一个孩子,中午还在我家门口玩耍,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该医疗所存在的不良反应引起了记者的关注,一个面积不到100平方米的村级医疗所,条件设备和人员都很落后,一个普通的2层民房改造出来的朝阳村卫生所竟然经常接诊30多病号。
因为收费便宜方便,所以农村很多人都在那卫生所看病。据了解,出事的当天上午,该所就接受了30多人点滴治疗,而该医疗所只有两名赤脚医生,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彭医生把自己的爱人叫来帮忙。多民群众向记者反映,春桥乡卫生院的接诊病人都没有那么多,加上天气多雨潮湿,感冒易发,忙碌情况经常在该卫生所出现。
邱先生向记者介绍,彭医生看病经常违规操作,总是先打点滴再补药单,病者家属想了解药物情况都问不到什么药,“我还经常看到有人骑车送药上门的现象”。对于彭医生看病不开药单的事情,很多群众进行了证实。
就在事发当天上午,春桥乡官桥村有位3岁的女孩也出现了穿琥宁过敏症状,幸好处理及时才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在采访时,一位游先生告诉记者,上次他父亲在该卫生所就出现了药物过敏症状,“感觉胸闷不适之后及时处理了,出于侥幸。”
彭新民现年57岁,春桥乡朝阳彭坂上村人。知情人彭女士向记者说:“彭医生是位好医生,行医35年,没有出现过失误。因为地势原因,都昌湖口两县边境村庄不少人都找他看病,没有想到这次出现了这么大的事情,看到他跟死者爷爷下跪承认错误,我心里很难受,一个失去了亲人,一个名誉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双方的精神压力都很大”。由于彭医生的怠慢和麻痹,直接导致这次游权权的无辜死亡,而且给彭医生的从医生涯进行了否认。
事故认定,卫生所负全责
经春桥乡卫生院杨院长电话了解,记者得知游权权是因为用了中成药穿琥宁过敏导致死亡,彭新民医生已经承认了全部责任。便于对穿琥宁的了解,记者拨通了都昌县人民医院杨医生的电话,杨医生告诉记者,该药不需要做皮试,主要起消炎作用。“现在都昌县人民医院外科不用那药了,曾经差点也是那药出了人命。”杨医生说。
由于事故还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仍然没有达成一致。据负责处理该事故的春桥乡ZF黄副乡长介绍,乡ZF高度重视该医疗事故,3月14日,都昌县医疗事故处理中心成员冯主任和邵副局长表明了观点,类似医疗事故,就是彭医生负全责,最高赔偿标准为10万元封顶。在多次协商后,彭医生提出了12万元的赔偿标准,死者家属表示难于接受,就在记者采访的当天下午,事故双方代表仍然在协商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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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东赤脚医生
2
运东赤脚医生发表于 2012-3-17 13:07:57 | 只看该作者
这种药只听说过,从未用过!
为什么制药厂不承担一点责任?责任为什么全在我们这些赤脚医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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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栋
3
国栋发表于 2012-3-17 14:37:11 | 只看该作者
生产厂家应该停业,罚款。不应医生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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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j
4
lizj发表于 2012-3-17 14:37:58 | 只看该作者
赤脚医生一辈子。。。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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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缘
5
随缘发表于 2012-3-17 15:56:38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中国医疗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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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安民
6
 楼主| 游安民发表于 2012-3-17 16:39:3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游安民 于 2012-3-17 19:24 编辑

事件的处理结果出来了——安全行医35年 57岁赤脚医生首次向家属下跪认错 、赔偿人民币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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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安民
7
 楼主| 游安民发表于 2012-3-17 16:43: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游安民 于 2012-3-17 19:31 编辑

可怜我那同行啊!赔理又赔钱,这难道是我们当医生的过错吗?赔偿费17万这得看多少号病人输多少瓶液才能挣到,大家接受教训吧,有风险会过敏的中药制剂千万不要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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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二
8
何二发表于 2012-3-17 16:57:11 | 只看该作者
这绝对是国家政策法律不建全造成的,药物过敏不是医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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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回忆
9
秋天的回忆发表于 2012-3-17 17:16:43 | 只看该作者
中药注射剂最好是不用,特别是你不了解没用过的病人。
这年头中药注射剂出问题的太常见了,我早就N年没用中药注射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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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淡泊
10
品味淡泊发表于 2012-3-17 17:21:47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会判定是医疗事故而不是医疗意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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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
11
博弈发表于 2012-3-17 17:36:45 | 只看该作者
大家说说这件事公平吗?
药物过敏属于意外,这种意外谁也无法避免,判定医疗事故我觉得有点冤。
毕竟事情定性是一回事,赔钱是另一回事,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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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雪千山
12
暮雪千山发表于 2012-3-22 14:52:55 | 只看该作者
这绝对是国家政策法律不建全造成的,药物过敏不是医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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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为民
13
健康为民发表于 2012-3-22 16:27:58 | 只看该作者
这绝对是国家政策法律不建全造成的,药物过敏不是医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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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阳光
14
一路阳光发表于 2012-3-22 23:34:21 | 只看该作者
医生固然有过,药厂就没有一点错!是该修改法律法规了。出现这样的结果,谁都不想看到,究其根本,医生负全责没错,定性上应考虑是医疗过失还是医疗意外还是医疗事故,希望国家法律的制定能考虑乡医的感受,病人是人,医生也是人,并且医生也是应受到保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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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泗村医
15
流泗村医发表于 2012-3-25 21:39:21 | 只看该作者
悲哀!乡村医生早就是没人关心的弱势群体了,指望ZF帮你撑腰,没门!拿钱来我帮你说话,没钱你别张口。同仁们,如果你还在继续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忙碌,请你们尽量保护好自己。我的一家之言是:输液的病人,不论大人小孩,才开始一定要慢!一定!同时你要高度思想集中,配药水或者拿药时,切记,不能边和病人说话边操作。我的诊室墙上多年前就在醒目位置写了8个大字【警钟长鸣,安全第一】祝各位同仁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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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jie1979
16
cenjie1979发表于 2012-3-25 21:55:47 | 只看该作者
看了这文章 还真想退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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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1
17
医1发表于 2012-3-27 17:37:39 | 只看该作者
可怜的乡医们,说不定下一个就轮到我们了,我们从事的就是高风险作业,出了事我们全买单,药物过敏了,我们尽力抢救有错吗?“医德何在“、
”杀人偿命”,乡医=杀人犯?、、、、这难道就是乡医的写照吗?制药厂为何不把所有的药都注明有过敏反应?‘吃着阳间饭’、‘干着阴间活’、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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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桐村医难
18
舒桐村医难发表于 2012-3-28 15:23:12 | 只看该作者
谁也不想出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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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春一生
19
乡春一生发表于 2012-3-28 16:05:52 | 只看该作者
大家说说这件事公平吗?药物过敏不是医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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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hzxy120
20
wchzxy120发表于 2012-3-28 21:25:59 | 只看该作者
这世道就这样啊,没有道理可言啊,自认倒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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