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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全县村卫生室医生 发表时间:2010-11-03 23:55:50 信件内容: 尊敬的书记:您好! 在我县即将实行的基层医改精神中得知,取消药品加成,药品零差价销售。“每12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8000元”,那么村卫生室村医只有ZF提供的这个补贴和微量服务收入了。。。国家相关文件提到药品零差率后,要提高医疗服务的收入。医改前,药品加成销售,诊费注射费,村级医疗机构是6元钱,零差价销售后却仍然是6元。。卫生院,ZF主办的县级医院工作人员他们收入待遇有政策保障,村卫生室医生被边缘化,生存压力巨大。 曾几何时,不知道您有没有关注到在农村为群众一直默默提供卫生保健 村级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在实行的医改政策中对他们的待遇,身份,养老问题没有定义。。。。。 现行的医改政策没有对他们提供和谐的说法;大村4000-2000农业人口;小村1000-2000农业人口。大多数,一个村是有多位村医的,按这样算来,收入偏低,一个月收入只有500-600元了,担任当地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工作。生活举步维艰,还要养家糊口,养老担忧没有下文,远远不及务工农民。却又是卫生人才,职业存在医疗责任风险,待遇如此尴尬,生活日后没有保障了。。。农村卫生人才本来处于青黄不接,而这些可用留得住的人才却没有政策关注!想必ZF是不知道他们在农村生存的真实状况。。。。 诉说建言如下: 国家长期对 村级医药卫生机构定位模糊,对乡村医生的工作职责界定不清,既让乡村医生的隶属关系不明确,而今给乡村医生应有身份的时机与条件似乎已经成熟。其理由有四:一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让我国医药卫生事业重新回到了应有位置,真正实现了医药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回归。“意见”指出,医药卫生事业是重要的民生事业,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种公共产品,要体现公益性。既然是公共产品,就需要体现ZF责任。同时,“意见”也明确了村卫生室的应有地位与医疗卫生职责。乡村医生是新医改方案在农村基层的推动者与具体实践者,理应有一个恰如其分的身份。二是,随着国家新医改方案的不断推进,一系列惠民卫生政策将在农村实施,村卫生室的服务阵地会逐步得到改善,卫生服务职能设置会逐步得到完善。乡村医生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会更加凸显,农村人口与乡村医生相互依赖的关系也会进一步巩固。乡村医生常年扎根农村,与农民关系密切,具有地缘、人缘优势,了解农民的健康状况和卫生需求,是农民最贴心的健康守护者,农村医药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广大农村人口的健康维护都离不开他们。三是,村卫生室的卫生职能决定了他具有其他公共卫生机构无法替代的绩效优势。从无到有、由轻到重,是疾病发生与衍化的固有规律,如果村卫生室将农村公共卫生与爱国卫生工作做好了,就能尽可能让农村人口不患病、少患病、患轻病;如果农村患者发病初能及时得到乡村医生有效治疗,让许多疾病痊愈在轻微阶段,就可让农村患者得到钱和身体都不吃亏的好处。通过行之有效的健康干预,让农村人口不患病、少患病、患轻病和避免疾病向中病大病发展衍化,是减轻农村人口医疗负担与ZF卫生投入压力的有效途径。四是,历经30年的改革与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国家在十几年前就有能力将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如今,国家已具备了给乡村医生“正名”的财政实力。乡村医生身份尴尬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将取决于相关领导人的认识与决心。既然《执业医师法》赋予了执业(助理)医师法定的劳资权益,新医改方案也明确了村卫生室的应有地位与医疗卫生职责,ZF就应当充分考虑乡村医生数十年来对农村卫生事业的贡献以及他们对前途与命运的关切,给予乡村医生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结束“农民”给农民看病的历史,让乡村医生成为名正言顺、名符其实的农村卫生工作者。这样,既符合我国农村卫生发展战略,又符合农村卫生人才长远规划,ZF也能收到更加显著的农村卫生投入绩效。 让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质却依然坚守农村基层医药卫生岗位的农村医生能够享受到所在地小学教师或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生同一劳资标准。通过逐步缩小城乡医生待遇差距,结束农村医生待遇歧视的办法来确保农村卫生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管得着、用得上,缝合已撕破的农村三级公共卫生网。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通过看得到享受得到的激励政策,鼓励城市与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通过努力去考取资质与职称来提高执业技能,对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医术不高,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作用积极。 乡村医生执业保险应当涵盖三方面内容:一是健康险——由职业暴露所导致的职业性感染。受客观条件制约,乡村医生临床执业没有防护措施,出现职业性感染的风险很大,建立规范的医生执业保险制度十分必要。二是责任险——由社会分担由医生认知偏差所导致的医疗事故赔偿。难以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是医务工作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受农村基层医疗软、硬件条件限制,乡村医生面临的医疗风险较大。因此,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同样必要。三是养老险——解决乡村医生老有所养问题。乡村医生从事基本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将自己的一生无怨无悔奉献给农村卫生事业,到了耳失聪、眼失明、腿脚不灵便,无法再出诊、再看病、再搞预防保健的那一天,又该怎么办呢?因此,有必要通过“养老保险”来解决乡村医生老年的生计问题。尤其是50~80年代,在我国农村医疗卫生资源极度匮乏的情况下,老一代乡村医生(赤脚医生)曾经给农村卫生事业做出过巨大贡献。随着时代发展与社会进步,这一批乡村医生中的绝大多数人年龄已偏大,知识结构老化、诊疗方式落后,难以适应当代农村人口的健康需求,对这批人的去留问题与养老问题应作妥善解决。 要重视并理解乡村医生合理的切身利益诉求 国家应对村卫生室从业医生客观存在的歧视问题逐步加以纠正,今后在出台涉及农村卫生的政策时,要给默默奉献在农村卫生事业最前沿的乡村医生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和机会;要重视并理解村卫生室医生对自己前途与命运的关切以及他们合理的切身利益诉求;要尽可能让坚守在工作条件最差、工作环境最寂寞、社会地位和收入最低的村级医药卫生机构的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能够感受到国家政策的关怀与尊重,不要让乡村医生为了农村卫生事业既流汗又伤心流泪。与此同时,国家应在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特别注重维护好乡村医生正当的劳资权益,尽快出台解决乡村医生基本待遇与保障乡村医生生活的政策措施。如相关部门应出台限定乡村医生最低补助标准的政策,尽可能压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给地方ZF核定补助标准预留的伸缩空间,尽可能缩小全国各地乡村医生补助标准的差距,尽可能缩小乡村医生与当地外出务工农民的收入差距。如条件许可,建议国家最好将乡村医生的补助资金升格为工资待遇,这样的劳资保障则更加刚性。 在国富民强的今天,党的阳光几乎照遍了祖国的每一个角落,唯独没有照到乡村医生这个群体。作为三级医疗网网底的乡村医生即要搞防疫,还要搞合作医疗、新生儿登记、疫情登记、疫情上报、结核病转诊、疾病普查、卫生院的工作任务也往村医生头上压,有重大疫情时乡村医生总是第一个赤裸上阵……。乡村医生的工作量较卫生院防疫人员的工作量有过之而无不及,可卫生院的防疫人员都有国家财政发工资,而现在的乡村医生不仅没有任何待遇。。。。。。伤心,担忧,困扰着他们!没有职业归属感和积极性。。。 盼望ZF从支持农村卫生人才建设战略角度,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精神 制定相关详细合理政策关注鼓励他们,切实使他们受保障,使这批可用的广大卫生工作者安心为农村老百姓提供更好的,更有效的卫生服务! 盼望ZF执政为民,支持农村卫生工作,“给村医一双合适的鞋”不再让村级村医赤脚 艰难地生存。 致 礼! 农村村级卫生室 乡村医生 2010.11.3 回复内容:(2010-11-15 09:34:11) 按照国家和省政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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