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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乡村医生原本应该按规定做好本职工作,而郭某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只有一个乡村医师证的情况下,却超范围行医。14日,记者从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法院获悉,郭某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女子郭某,是一名乡村医生,从2010年9月开始,郭某在大同市新荣区一门面房内行医。郭某在门口挂上了一个“妇科门诊”的牌子,工作人员也只有她一个人。在该门诊中,郭某主要从事的业务就是给病人输液、打针、卖西药。其中,输液的价格是20—30元,打针的价格是一次三四元,药品则是郭某从大同市一家医药公司购进的。 郭某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只有一个乡村医师证,而这个证是不能在大同市新荣区行医的。郭某自己知道这个情况,可是她并没有当回事,而且郭某的门诊也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自从郭某开诊所以来,卫生部门基本每年检查一次,也进行过警告。第一次检查后要求郭某关门,郭某还想继续挣钱,就继续开着。就这样,诊所从2010年9月份,一直开到2014年4月份。至于卫生部门对郭某的处罚,刚开始郭某还去交罚款,后来,郭某连罚款也不交了。 法院认为,郭某作为一名乡村医生,在行医过程中应该依照法律规定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情况下,擅自超范围开办诊所从事医疗活动,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继续非法行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郭某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源: 山西晚报(太原) |
| 以下个人愚见,请多包涵!我也是一名基础医务人员,对于只有乡村医生证,按执业医师法来说的确只能在乡村执业。由于现在很多乡村人口大量转移,乡村人口急剧减少,剩下也是留守老人和儿童,医治这些人群,风险很大,尤其是老年人。乡村医生证比医师资格证容易取得,也说明在理论知识上,在考医师资格证应掌握更多理论知识,不论对患者还是医务人员,都是有益的。所以我认为要到城市获得更大收益,应该先努力考取医师资格证,再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当然,这需要时间,但提升医生队伍素质来说,我们需要这样做。靠乞求那些要钱的小人做保护伞,终究靠不住,而且很容易发生医疗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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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efei198698 于 2015-7-23 13:38 编辑 这种事情应该在全国各地都有吧!不只这一家。 我觉的还是因为没有交罚款的原因!!!!要么就是礼金没有送到位!!!要么是惹上什么人了吧!!!! 以往只是听说过有查封,没收,罚款,至于判刑,这是头一次听说。 如果是见报的话,应该是真实的。至于内部原因,只有当事人才是最清楚的。。。 现在只能是同情这位郭医生。还能怎么办呢???这个国家其实很现实的,一切东西都是和钱说话。这位郭医生还是钱不够多啊!!同情这位乡村医生,乡村人终究是乡村人,成不了城市人,社会阶层会压死很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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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fei198698 发表于 2015-7-23 13:33 不是钱不多,是关系不够硬!!看样子这郭医生以前应该也是有自己的门路的,否则卫生监督不会只罚款了,只有乡村医生证,没有执业证和执照,算的上非法行医,绝对是要关门的,只是这人后来后台倒了,或者惹了不该惹的人,这才被人抓了小辫子。所以说,大家行医,一顶要对每个人客客气气的,天知道惹了不该惹得人后,让人家背后给你下绊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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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有医疗纠纷直接归法院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