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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主提议学习。 顺道与同仁们共同复习一下(翻着书的哈,我说可就说不这么祥细了)。 同病异治:是同一病,由于发病的时间,地区,患者的体质或疾病所处的阶段不同,所表现的证侯各异,因此治法也不一样。如感冒,由于感受邪气的性质有风寒,风热之别,所以临床表现的证候也不同,治法也就有辛温解表,辛凉解表的不同。又如麻疹,因病变发展的阶段不同,所表现的证候不一,因而治法上也不一样。初期麻疹未透有表证,宜发表透疹;中期肺热壅盛,而用清热之法;后期余热未尽,阴液不足,故用养阴清热之法治疗。 异病同治:是不同的疾病,在出现相同的证候时,应采取同样的方法治疗。如脱肛,子宫脱垂,胃下垂等病,因其病因相同,都是由于气虚下陷所致。故都有中气不足之证候表现。治疗都可用“补中益气汤”以升提中气。 其实,异病同治与同病异治也可以说是证同治亦同,证异治亦异,关键在于辩证。表面上看似矛盾,其实质仍在于治病求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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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未悟道 于 2014-5-2 21:27 编辑 伤寒论中,小柴胡汤,是首先在太阳病篇出现的。首先见于 第37条:太阳病,十日以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设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 既然外已解,可以看做是写在太阳篇的少阳证。可是,这里只能叫做柴胡证,要是叫做太阳篇的少阳证,那不乱套了吗? 第101条: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则明确指出凡伤寒中风,有是证用是方,不仅限于少阳,其余各经,当然也包括太阳。当然不是单纯的太阳病。 三阳合病,有偏外之太阳,偏内之阳明,只是用方有偏外加桂枝法,偏内加芒硝法,或者加减,或者合方。 我的意思是病和证是两个层次的概念,病是总纲,证是分目。不能以证废病,不能把柴胡证和少阳病划等号。六经病,首先是病,不是六经证。少阳病,不是少阳证!病,把各经病,比喻为一张张大网的话,证则是网上的一个个结点。 我也是学习阶段,是牵强的附会,还是正确的理解,请讨论批评。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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