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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安专家 于 2010-3-10 20:06 编辑 这个问题虽然不大,没形成事故算楼主万幸,问题的教训是深刻的,试想:所加药物如是其他的危险药品呢?亏的利多卡因可以静滴,治疗心律失常和眩晕时可以用到此药,否则,就麻烦了,所以楼主的发帖给大家敲了警钟,在我们基层,真正做到三查七对的不太多,如:氯化钾和氯化钠都是10毫升每支,并且有的产品都是同一厂家生产,因外包装是同样的,如静推药物时,错用了氯化钾使用,就可能要出大事了;另外,借此话题,说一下我亲身经历的更小 但意义大的问题,有一次,和一位老年患者出诊输液,由于离诊所较远,共输三瓶全配好了,嘱咐其儿子换瓶,守了一会,因还有其他病号还没扎上,我就回诊所了,不到一个小时,患者的儿子喊我:“ 快去看看,换上第二瓶后,一会就不滴了”,我赶快驱车查看,到患者家一看桌子上配好的液体 把我惊呆了,配好的2瓶液体完全放在桌子上没动,可抬头看确实换上了,再细看,嗨!:其儿子把昨天给输液时加温的烫瓶换上了,因水中的杂质堵塞了输液器的过滤装置,引起不滴,这时我急忙拔下静脉针,更换输液器后重新穿刺,询问病人无任何不适,我才放了心,此乃有惊无险,平时在给患者聊天时,我也经常把这个事例当做笑话讲给他们听,讲的他们哈哈大笑。我感觉这个实例说明三个问题:1.暴露医生出诊输液的严重弊端,该患者如在诊所治疗就不会出现上述问题。2.基层百姓的文化素质太低。3.我的细心还不够,配完药后,应把桌子上无用的东西抛弃,另外应把输液瓶上注明所配药物的名称。希望我的亲身经历能给大家一点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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