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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种情况也不好说,我只能从理论上给予分析,让患者自己选择。一般情况下,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取决于胎儿所处的发育阶段以及药物的药剂和剂量,从受精开始算起的话,在受精后17天内,使用药物要么就是杀死胚胎,要么就完全没有影响,因为这个阶段胚胎所有的细胞尚未进行分化,对药物无选择性中毒表现,也就是说患者吃药了结果就是要么流产,要么继续妊娠(当然也不能说百分百的肯定胚胎不受影响)。在受精17--57天内,胎儿对致畸性因素特别敏感,这个时期是器官发育阶段患者服用的药是万万不可的,再以后的时期大家都是医生就不多说了。 由于患者服用孕妇禁用的药物,患者想留下这个宝宝的话,建议在孕14-19周做唐氏筛查,孕22-26周做四维彩超产前排畸,若是有必要16-20周做羊水穿刺及脐血分析,这样可以明确宝宝在宫内的发育情况.再做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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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的发言很精彩!感谢! 至爱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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