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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xz2011 于 2013-1-15 19:56 编辑 : k" `: R- u( `& U: L) r) H 我市最近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原来身份为农民的乡村医生,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依据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准入资格制度,按岗位公开招聘,录用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编制,也即事业编制。 我市所辖县(市、区)现有农民身份的乡村医生1964人,这批医疗人员长期以来担负了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但收入不稳定,队伍有老化趋势。此次出台的文件明确规定,村卫生室是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无独立法人资格;到今年底,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2名乡村医生执业,农村每千人有1名以上乡村医生。村卫生室从业人员不论年纪大小,均可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按照一定程序可以进入乡镇卫生院编制,收入分配上纳入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 8 ^- L) Y/ H: \+ P, \ 我市2011年共有409名村医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有322名村医通过了实践技能考试并参加了全国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 G$ N, }/ }9 b% }(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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