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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笑醉红尘 于 2012-11-4 10:50 编辑 # ]9 i3 @ D$ Y, h! }. | 9 `7 }: p5 }& Z: X0 s# k 粤卫函〔2012〕882号7 R7 O% l; c0 [0 t $ a h6 R% h* C$ k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8 A3 s0 c% D3 f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9 @1 ~7 b5 B) x5 z 一、拟于2013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在规定的考点报名: (一)考生应在卫生部公告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再到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办公室的指定报名点现场确认,并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 # _. b. r5 g3 `8 Z! @8 @& \# k; R 5 {( q5 Q1 U& }9 Z) g5 F (二)持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报考的,报名时应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持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报考的,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4 Q9 ] k+ E% D* k' t2 O4 w9 k+ I9 X: W 所持的报考学历为分段培养学历的,各阶段学历均应附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高等学校学历)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中等专业学校学历)。) H$ h$ H9 c+ b. O5 d + g p' q1 l0 ^# U8 A 二、拟于2013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于2012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并于报名时提交已经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 [7 @5 H( Z- k D1 Y/ O, C . L. q0 |3 A1 F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本单位试用后,应于2012年10月31日前组织填写本单位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见附件1),并于2012年11月15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一并报属地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报备案时应同时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E, c2 h1 D3 }" r6 u4 o 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备案后,应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上加盖公章,一份退回申请单位,一份存档。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应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辖区内确认备案的各类别试用人员总数(佛山市卫生局上报材料应含顺德区信息)报至省卫生厅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并附辖区内《考点确认备案的试用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7 h& n6 o+ B) J- h . C: X+ l6 P4 U6 F7 ~8 r6 X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西医类别):卢建枫、项芳; 联系电话:020-83802684;4 r% p8 m# x9 ? 传真:020-83805506;3 @1 Y6 B! | d+ B, m 电子邮箱:gdyikao@163.com。 联系人(中医类别):张艺平; 联系电话及传真:020-83851591;2 [, H8 {2 B C: X( Q; F2 @6 F } 电子邮箱:gdzzyz@126.com。% z( E& _: s. @5 _ 8 Y) F* ^- l5 Q2 A! m/ z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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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笑醉红尘 于 2012-10-19 18:58 编辑 9 @5 \/ v, l7 f+ A) T$ s " o o+ h) q* j/ A. R F! q 看帖子,顶帖子有那么困难吗?发那么多不利会员团结牢骚的话有必要吗?是为了显示您的与众不同吗?而且看帖回帖也不是不好的事情,这样子做的目的是为了让一些有意义的帖子不会沉下去!如果您觉得这样的方法不能接受,那我也没办法!除非您还有更好的办法!话又说回来,实行回复可见,很多兄弟论坛都在用,它们也没有觉得不能接受!我们这里是考试版块,并非其他的专业交流版块,我想在必要时实行回复可见还是行得通的,如果您看到我在其他的专业交流版块发的帖子里实行回复可见,提异议我可以接受,但是在这里我有自己的选择,对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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