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栗县长平乡星辉村卫生所,2012-8-16下午13:15分钟接诊了一名患者,丁子琪,女,6个月,入所其母亲代主诉:反复发热三天。现病史:前天起出现反复发热,在家服用感冒退热药(具体药名不详),症状反复。昨天晚上出现呕吐,腹泻。体检:体温38.7度,苔白,咽部充血,肺部呼吸音增粗,心脏听诊未闻及病理性杂音,胃肠鸣音增强。诊断:上呼吸道感染。处方:1、小诺霉素3万U*2支,用法:1.5万U 肌注 一天两次;2、利巴韦林注射液0.1g*2支,用法:0.05g 肌注 一天两次;3、柴胡注射液2ml*2支,用法:0.6ml 肌注 一天两次。用完药后患者当即回家,约1小时后其母亲抱患儿回卫生所,诉其女儿在家时出现手足抽搐一次,持续约几秒钟,至星辉村卫生所时已无明显抽搐症状。我为其观察,见其体征暂时平稳,嘱其母亲:患儿发热时可能会有抽搐症状,鉴于当时症状不明显,嘱先回家观察,如有症状加重,及时转诊。患者回家后十余分钟,再次出现抽搐,症状较前一次严重,患者家属租车直接转市妇幼保健院。入院后医院诊断为病毒性脑膜炎,并告知患者家属患儿有生命危险或至残可能性。患儿在妇幼保健院治疗31小时后于18号凌晨2点不治身亡。患方家属于18日上午与妇幼保健院纠缠半天无果,于是自购冰箱将患儿尸体冰冻保存于妇幼保健院中。18日下午回家,通知星辉村村委会,要求星辉村卫生所承担责任,理由是星辉村卫生所打针之药物将患儿致死,并四处放谣言说星辉村卫生所乱用、超用药物致其死亡,以致不明真相者信以为真,极大影响星辉村卫生所声誉。星辉村卫生所将此情况如实向当地卫生院一体办报告。18号(星期六)下午星辉村卫生所人员、死者家属与星辉村村委会在一起协商,星辉村卫生所就患方所提出疑点逐一解释,此患儿死亡,星辉村卫生所没有诊疗错误。死者方家属不接受星辉村卫生所观点,致协商无果。后经乡一体办做出决定,20号(星期一)邀请两村村委、乡ZF主管部门人员、县卫生局再次协商。19日(星期日)下行5点多左右,死者母亲、奶奶闯进星辉村卫生所,扭住星辉村卫生所医生闹事。星辉村卫生所随即报告当地派出所,随后死者父亲又闯入所中砸打财物,其爷爷入所漫骂星辉村卫生所人员。经村委、派出所、乡卫生院一体办尽力劝解,死者家属闹事一个多小时后方才离去。20日(星期一)下午3点左右,乡一体办邀请上栗县卫生局邱局长、乡司法所张和建、吴祖萍、乡综治所张升枧、乡卫生院周院长、双泉村和星辉村村委、死者家属和星辉村卫生所人员一起协商。在医患双方陈述过后,上栗县卫生局邱局长分析,病毒性脑膜炎前期与普通感冒极其类似,星辉村卫生所所用药物不会引起抽搐反应,也未见有此次所用药物引起婴幼儿抽搐继发病毒性脑膜炎的医学报道。鉴于村级卫生所的诊疗水平和设备达不到确诊此病的水平,患儿死亡与星辉村卫生所用药无直接关系。之后进入医方、患方、协调方三方单独商谈阶段。最后ZF工作人员和死者家属方商量,要求星辉村卫生所赔偿死者家属3万元调解处理。鉴于此事件中星辉村卫生所无明显责任,ZF方面却单方面和死者家属谈,要求星辉村卫生所支付高额赔偿,有明显偏袒患方行为,星辉村卫生所无法接受此次调解。我们乡村医生从2007年全面参与国家医疗改革,尽力支持ZF所实施的民生工程。从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慢性病跟踪随访、婴幼儿保健、孕产妇管理、老年人管理、白内障筛查、唇腭裂患者筛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等等所有工作,我们全心全力而为,不图回报,只求百姓健康平安。从今年7月份开始,我们乡村医生又开始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报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药品实行零差销售,门诊统筹报销,老百姓从中受益最大,我们乡村医生却因此制度减少相当大的收入,甚至造成部分乡村医生营生困难。但我们还是默默无闻,独自承受这些困难。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是件利民的好事,但我们医生治病还是得用药物,用药就有医疗风险。药品零差,我们乡村医生的收入减少,国家对乡村医生的补助不足,资金又不到位,直接影响我们乡村医生的抗风险能力。在此次医闹事件中,ZF不全心全力为我们乡村医生排忧解难,反而还有助长医闹风气之嫌。我们乡村医生不是神仙是百姓,也需温饱,更需要一个和谐的医疗环境。在此次医闹事件中,星辉村卫生所无明显责任,但ZF的调解意见却有助长医闹歪风之嫌。我们乡村医生会是百姓健康服务中不可缺少的主力。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也许还会出现类似医疗纠纷。如果没有责任的医疗纠纷都要支付高额赔偿,那么以后如有其它医疗责任的事件该让我们乡村医生如何赔偿,或许我们倾家荡产也赔不上。在这种没有政策保障的环境下,乡医是否还有生存空间,还有谁敢一从事乡医这一职业,农村的防疫保健将由谁来承担!这事正发生有我身上,请各位看到此文的朋友帮我转发,以便帮我伸张正义,早日解决! 多选投 |
评分
| 我也是一个村医,对星辉卫生室的遭遇感到不平和愤恨!虽然患儿最后是死于病毒性脑膜炎,但是,话说回来,作为同行在你们的诊疗过程中真的没有失误的地方吗?!小诺霉素注射液属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虽然说明书上没有标注出来,但在业内6岁半以下的儿童,65岁以下的老人是不主张应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的,一个是耳毒性肾毒性,一个就是神经肌肉阻滞的作用。第二个就是中药和西药同一针具混合应用是否合适,你也可能会说,这是你多年的应用经验了,但是,就你这个用法也只能在家里说说是不能拿到桌面上的。没有事情都好,有了事情你就是有过错的。去年,我同学旁边的一个诊所发生的事情。在给病人输液的过程中病人突然去世,尸检结果是心肌梗塞,医生的用药是香丹针和奥美拉唑针,应该讲是与医生没有关系的。但医生在抢救的过程中用了肾上腺素就成了一个过错(鉴定专家说心肌梗塞的抢救是不能应用肾上腺素注射液的,但是,事前医生也不知道是心梗对吧,最后赔了多少知道吗,40万!这是卫生院院长在月会上亲自说的,吓了我一身冷汗!也许这是南方经济发达的缘故吧)。作为乡村医生是真的很难的,我说这么多也并没有其他的意思,只是希望在我们干这个行业不容易的状态下,我们能更谨慎的用药,更更规范的用药,争取把风险降到最低、最小,仅此而已! |
评分
| 12楼的说法从理论上是这样,但是如果乡村医生个个都能做到你那样我相信一定比当地三级医院的医生都牛。有些事没落到自己头上少说风凉话,乡村医生最好10岁以内的小孩少接,因为小孩传染病比较多,再加主诉不清,我们乡村医生条件受限。本身乡村医生抗风险能力就弱,加上现社会的变态一出事不敢你对与错都让你陪钱。现今的ZF官员就是这样,一是让你做事,二是怕事。所以你也不要心理不平,如果他给说了话,事主就会找相关部门吵,所以为了遵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这好让你吃苦陪钱。通过这件说明二个,一是不出事为出了,出少不了陪钱,不敢对与错,二是当今的ZF为了安定,唯一办法就是安抚,不问对与错最后还当了好人。所以最后我想说一句,乡村医生能改行的快改,不能改的,宁可病人说我没本事有半点怀凝的病不看,时时小心啊! |



收藏
转播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