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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xmz 于 2013-8-18 07:17 编辑 大家看完后要积极评论,各自发表自己的看法供网友们学习一起向社会呼吁------马上改变我们乡医的身份! 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其中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和发展问题备受关注。据介绍,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有村卫生室63.3万个,在村卫生室从业的乡村医生99.5万人,执业(助理)医师17.9万人,共117.4万人。从学历上看,乡村医生以中专学历为主,约占73. 7%。 对于这样一支队伍,该如何加以稳定?如何提高其能力?乡村医生的未来会是怎样?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近日专访了卫生bu部长chen竺。 《中国卫生人才》:您曾经有过3年的乡村医生经历,请您谈谈这段经历对您的影响? chen竺:30多年前,我在江西农村做过“赤脚医生”,对这段经历感受很深。乡村医生来源于农民,服务于农民,奉献于农民。他们以最朴素的情怀、最简单的设备、最优良的品格在农村一线为人民群众解除伤痛,护佑安康。他们走村串户,不分昼夜,不怕疲劳,不惧风吹日晒,不计个人得失,以其平凡言行诠释了“医者仁心”的生动内涵,诠释了白衣天使的人生真谛,他们的功绩彪炳于卫生事业发展的史册。每每想起这些,我都心潮澎湃,为自己曾经做过3年乡村医生而自豪,也始终对我们这支可亲可爱的医疗卫生队伍充溢着敬仰之情。对于乡村医生生存的不易,生活的艰辛,发展的困难,我感同身受。我一直牵挂着乡村医生们,自2007年6月到卫生bu工作以来,更想为他们多献一份力,多做一些事。2009年8月,当我得知全国还有8个省没有落实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时,我忧心忡忡,提笔给这8个省ZF主要领导写了一封言辞恳切的信,希望他们在百忙之中关注这件事。让我感到十分高兴的是,这8个省都给予了非常积极的回应。最近,全国31个省(区、市)都落实了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借此机会,我代表卫生bu感谢各地ZF领导和卫生bu门的同志们做出的努力,也感谢广大乡村医生对我们工作的坚定支持和理解。 《中国卫生人才》:您历来非常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您认为应该如何看待乡村医生队伍在目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chen竺:乡村医生队伍是我国卫生技术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是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第四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农村地区58%的患者在村级卫生机构就诊。2009年,村卫生室的诊疗人次达到15.5亿人次。这些都充分说明乡村医生队伍深受农村居民欢迎,是落实深化医改任务的基本依靠力量,是农村居民健康的守护人。 《中国卫生人才》: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到,要逐步规范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政策。目前来看,乡村医生待遇方面比较突出的问题有哪些?补助经费主要有哪些来源? chen竺:总体来看,乡村医生收入水平较低,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地区之间差别较大。特别是深化医改以来,在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大多数村卫生室没有同步实行这一制度,出现了村卫生室加价后的药品价格高于乡镇卫生院的现象;有的地区虽然在村卫生室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但财政补助没有及时、足额跟进,这些都对乡村医生的收入待遇产生了影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在深化医改中要着力建立对乡村医生多渠道的补助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措施。一是根据乡村医生承担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的服务内容和数量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分配比例。目前乡村医生约承担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也将获得相应的财政补助经费。二是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的门诊服务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三是结合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纳入保险范围。北京、上海、江苏、陕西4省(市)在这方面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措施,较好地解决了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四是鼓励各地在房屋建设、设备购置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对乡村医生给予一定扶持。五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将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并落实相应的补偿政策。 《中国卫生人才》:去年12月24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期间举行的联组会议上,当谈到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时,您提到乡村医生身份问题,请您就这一问题具体谈一下? chen竺:目前,乡村医生的身份还是农民,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等福利待遇。鉴于现阶段国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支出的政策现状,大规模转换乡村医生身份的条件尚不具备。为此,我们将主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过程中,支持地方采取不占编制聘用的办法择优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其工资水平与当地乡镇卫生院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二是支持将村卫生室中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新进入村卫生室的大学毕业生等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使其获得国家事业单位职工身份,由国家保证其获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中国卫生人才》:国家有关文件提出:“2010年全国大多数乡村医生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到2015年,全国85%的乡村医生要完成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但根据最新国家统计,全国村卫生室125万从业人员,其中执业(助理)医师仅占14.2%,距国家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 chen竺: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2003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换而言之,乡村医生只要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就具备了合法的行医资格。近年来,我们注重提高乡村医生的实用技能和水平。2005年~2010年,中央财政投入4.21亿元,由卫生bu重点对中西部地区256.2万人次的乡村医生开展了岗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急诊急救、中医药、内儿科、合理用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方面的实用技能培训。此外,我们还鼓励地方开展乡村医生学历教育等工作,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中国卫生人才》:目前,乡村一体化管理在全国实施情况怎样,从机构建设和人员管理的角度看,乡村一体化管理会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带来哪些影响? chen竺:乡村一体化管理来源于农村基层。实践表明,通过一体化管理,能够有效地合理配置乡村卫生资源,统筹规划村卫生室建设;乡镇卫生院采取例会、业务讲座、培训等方式组织乡村医生学习卫生政策、医学知识等,能够有效地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协助村卫生室制定完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加强业务指导,能够有效地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推动转变服务模式。此外,各地鼓励将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能够有效地实现基本药物制度的“乡村联动”;在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过程中,依托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明确,责任清晰,为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奠定了扎实的基础。针对各地在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乡村医生合法权益有待维护、一体化管理存在质和量的差异等问题,卫生bu将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作为深化农村医改的重要举措加以落实,抓住关键环节,破解难点问题,真正在乡、村卫生机构间建立起合作共赢的关系和分工协作的良性机制,促进乡村共同发展,全面推进农村医改任务的落实。 《中国卫生人才》:有人说,乡村医生将退出历史舞台;也有人说,这支队伍将长期存在。您怎么看? chen竺: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看,乡村医生队伍将长期为农民群众服务。深化医改五项重点工作离不开他们,农民群众离不开他们。下一步,我们主要是紧紧依托乡村一体化管理,按照“控制总量、提高素质、调整结构、转变机制”的基本原则要求,合理控制乡村医生的总体数量,补充和吸收更多的执业(助理)医师和大学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同时要推动开展综合改革,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不断提高乡村医生为农民群众服务的实际本领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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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2 月 2 日 星期 五 明年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 ■ 按照所辖户籍人口,每千人口配置1名~1.2名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实现乡村医生全覆盖。 ■ 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为5元,其中,新农合支付4.5元,个人支付0.5元。 ■ 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满65周岁后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ZF将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 ■ 本月1日起,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 对广大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来说,这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消息——11月30日出台的《洛阳市人民ZF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在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提出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的同时,大大完善了乡村医生的补偿和养老政策。乡村医生后顾无忧,农村居民看病才会更安全、更便捷。 乡村医生•职责 不仅有看病职责,还有防病、转诊、宣教任务 《意见》说,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在内的乡村医生,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 ——受卫生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乡村医生•收入 三项补助将使千人村庄的村医每年有不下万元的收入 《意见》提出,对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的村卫生室,ZF根据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 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ZF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 二是基本医疗服务补偿。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的补偿,主要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含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药事服务成本)标准为5元(含一个疗程),其中,新农合支付4.5元,个人支付0.5元。 三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按每10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5000元,其中,省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20%,县(市)区财政承担30%。 乡村医生•养老 符合条件,不用缴费就可领取基础养老金,每月有300元补助 《意见》指出,各县(市)区要结合我市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乡村医生,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对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满65周岁后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ZF将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20%,县(市)区财政承担30%。 乡村医生•培养 准入门槛提高,拿不到资格证当不了乡村医生 根据《意见》,我市将实施乡村医生准入制度,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有关部门要制定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规划,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接受培训。县级卫生部门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得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乡镇卫生院要通过举办业务讲座、召开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药品器械的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 同时,《意见》鼓励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乡村医生•全覆盖 2012年年底,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 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从具备执业资格、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下的乡村医生中考核确定,按照所辖户籍人口,原则上每千人口配置1名~1.2名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实现乡村医生全覆盖。 《意见》明确规定,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缺乏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可以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或者由ZF、集体、单位举办,经县级卫生部门批准后设立。 据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已有2982个行政村建立了卫生室。2012年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都要建立村卫生室,并且完成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村卫生室•管理 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 《意见》明确,从本月1日起,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诊疗时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 同时,《意见》将符合条件(达到信息化管理要求、实施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 本报记者 孙自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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