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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儿科近年发热的病人较多,临床上输液治疗的病人更多.前些时间遇到几例药物热,处理起来遇到不少难度.所以今天 一起来学习和探讨一下这方面的经验与教训. 首先复习一下这方面的资料: 典型的药物热出现于用药后第7~10天,若以前接触过这次所使用的药物,则可在用后数小时内即出现发热,个别病例可短至1小时或长达25天。药物热的体温曲线无一定规律,任何热型均可出现。多数患者仅表现为发热,而无其他症状,一般情况良好,甚至亦不伴有体温升高所致的心率加快。少数患者症状较重,伴有头痛、肌肉关节酸痛、寒战等,部分病人可伴有其他过敏症状。 临床医师对任何接受药物治疗的发热患者,均可考虑到这一病因。 若除发热外,还出现了皮温一度下降后再度升高,临床上又找不到引起发热或发热加重的确切病因时,均应想到药物热的可能。 若停药后体温在24~48小时内恢复正常,则强烈提示药物热;若再次用药后又出现发热则确诊无疑。 再次用药后常可于数小时内引发高热,甚至远超原有热度。倘不将致病药物立即停用,则可能引起严重的后果。 药物触发实验可能给患者带来痛苦或其他意外,不可轻率实施。对接受多种药物治疗出现发热者,最好是先停用全部药物,待患者体温正常后,再根据治疗需要逐种添加,一一鉴别触发情况,以明确哪种药物是致热祸首。 请大家一起讨论可以提供资源也可以写下自己的临床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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