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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医师执业证书》的五年内变更过专业,到时间了能不能开诊所?
截图来源于国家卫健委官网 从国家卫健委公布的统计数据来看,与2018年9月底比较,2019年基层医疗机构中只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诊所数量在增加,其中诊所一年内的增量已经达到13914家。诊所数量一路飙升,政策大放开,就业前景可观这也让很多医生产生了经营诊所的想法。 想法有了,下一步就是实践,但每当到了具体运作,很是让投资者们烧脑,所以半途而废的也有很多,就拿前面提到的关于五年期限内变更注册专业,开诊所是否会受影响的问题来说,很多朋友到目前为止还存疑的一点,今天小编就和大家掰开了详细说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在对医师开办个体诊所做出了明确要求,开办一家诊所需满足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当然在这一条里没有具体提到,这个五年是一个专业累计满五年还是可以多专业叠加满五年,我们通过另一部《细则》里找到了答案,这个问题得一分为二。 在城市开办诊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也就是说即便是已经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且完成注册专业,也必须从事同一专业开展临床工作至少5年,才能在城市开办个体诊所。 在乡镇、村开办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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