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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山东省东营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落实在岗乡村医生承担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今年财政部门将采取四项措施健全相关机制,落实乡医待遇。 扩大补助范围。凡是承担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村卫生室中的在岗乡村医生,全部纳入乡医补助范围。 提高补助标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对承担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在岗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平均不低于300元的补助。 改进补助方式。将乡医补助分为基础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基础补助是指对乡村医生补助中的保底部分,占乡村医生补助的60%,获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护士)资格证书或中专以上卫生专业学历证书的乡村医生的基础补助占70%,同时,根据乡村医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经绩效考核给予绩效补助,绩效补助部分占乡村医生补助的30%-40%,调动乡医工作积极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完善补助办法。实行乡医补助一人一卡制度。根据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在岗乡村医生名册,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为每位乡村医生建立银行卡,基础补助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乡村医生的个人银行账户,每月发放一次;绩效补助部分待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和复核后,由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提报的绩效考核结果,据实直接支付到乡村医生的个人银行账户,每半年发放一次。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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