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省卫生厅关于怀远县“虚假健康档案” 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怀远县“虚假健康档案”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卫疾控秘〔2011〕5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开展自查自纠,引以为鉴。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安 徽 省 卫 生厅 卫疾控秘〔2011〕55号 关于怀远县“虚假健康档案”事件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1月26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谁让健康档案离了谱”为题,报道了我省怀远县万福镇刘圩村、陈安村、刘楼村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时,没有对村民进行健康体检,编造假健康档案,以及该县截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资金拨付不及时等行为。省委省ZF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树丛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卫生厅、蚌埠市ZF派员调查、严肃处理。决不允许任何人截留国家的惠民政策,对弄虚作假之风要重典整治。我厅高开焰厅长立即部署安排,27日上午我厅和省财政厅组成联合调查组赶往怀远县,会同蚌埠市、怀远县ZF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情况基本属实。为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惠民工程,防止发生类似事件,杜绝弄虚作假和截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等违规行为,现将怀远县“虚假健康档案”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结果及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怀远县万福镇卫生院以及刘圩村、陈安村、刘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存在编造虚假居民健康档案行为,万福镇4.6万居民,共建立了11214份档案,有1680份填写不规范或属于虚假档案;怀远县妇幼保健院作为项目管理单位未履行项目管理、技术指导职责;怀远县卫生局未按安徽省卫生厅、财政厅《安徽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未按规定实施项目的有效监管。 根据调查结果,省卫生厅迅速会同蚌埠市ZF,督促怀远县委、县ZF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县卫生局局长、党组书记左国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县卫生局副局长陈文化行政记过处分;对县妇幼保健所所长郭明之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所长职务;对万福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刘飞、副院长郑井华分别给予行政降级,解聘院长、副院长职务处理;对万福镇刘圩村卫生室陈学武、陈安村卫生室陈超廷免去室长职务,取消乡村医生执业资质。对报道中反映的县卫生局提留人均0.3元做为宣传培训费予以纠正,对于发生的工作经费,改为县财政列支拨付。对乡镇卫生院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予以纠正,对于村医造假违规所得费用全部追回。 省卫生厅决定,责成指导监管不到位的蚌埠市卫生局向省卫生厅、蚌埠市委市ZF作出深刻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要求蚌埠市卫生局立即组织对怀远县以及所属县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特别是居民健康档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深刻汲取教训,切实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怀远县未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编造假健康档案,违规截留资金,不及时拨付项目经费,是一起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违规事件。我们要引以为诫,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和督导,以保证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沿着规范有序有效的健康轨道上运行,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领导。各级各地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分工负责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制定的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求真务实,规范有序、保质保量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二)在全省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情况督查。1月27日,我厅下发了“关于迅速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督查的紧急通知”(卫电【2011】2号),各地要按照紧急通知要求,于2月20日前对辖区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逐级上报。省、市于2月中、下旬予以抽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截留资金,违规使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三)加强监管,落实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岗位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做到人人有责、层层落实、逐级负责;二是会同财政部门完善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使用;三是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职责,对因领导不力、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弄虚作假、截留和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确保健康档案等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专人负责,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安排足够的人力从事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确保工作质量、数据真实可靠。各地要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行电子健康档案,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安徽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



收藏
转播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