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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布衣 于 2010-10-31 13:14 编辑 具体不知道... 看看别人说的吧 看来,不明真相的鱼鱼太多了,不能只看表面现象,不能只听一面之词,不能只说死者一定都是冤死的,不能说医生都是庸医。让我来告诉你们事实的真相,死者确实是在五天之前曾到过该诊所,看过病,也用过药,但后来诊所医生觉得该病太严重了,就让他们赶紧转到大医院去治,死者也就到第一医院就诊,住院约五天,后来抢救无效死亡。在第一医院住院的各项费用约五万吧,或许是家属并不想出此钱,结果死者的家属将所有的死亡原因归究于诊所,认为是诊所医治不当导致的死亡。于是有了楼主发贴发图出现的情况。至此或许有些鱼鱼会说难道不是诊所的问题吗?让我再来告诉你死亡的真相,只要有点常识人的人一听就会明白了,第一医院是最终诊断结论是:狂犬病!!!!!!!!!,这个病只要发病,必定百分百死亡的疾病,目前世上还没有可治之药,发病了,死是迟早的事,甚至是几天的事,要说诊所倒霉就倒在死者刚发病时就到他那去看,也用了不知什么药,这让家属产生怀疑,于是抓住这下把柄来闹事,这么做的目的其实只有一个,让诊所赔偿第一医院的治疗费用 ,我想如果死者的死,是由于诊所用药的原因致死的,那诊所是一定得赔偿的,事实是这种病是由诊所医死的吗?我在这里这么说,并不是在替诊所做任何的辩解,我只是站在客观的事实的角度来说这事,且不说诊所有什么错,我也不是说诊所一定没错,一但遇上这种病,别说是诊所,就是死者一开始就到第一医院 ,其结果也是一样。但有另一事实是,既然家属认定死亡与诊所有关,那为什么又要急着将死者进行火化呢?为什么不做尸检,寻找更有力的证据说明是由诊所用药医死的呢?从诊所的角度来说,一定也希望通过尸检来说明问题,如果有责任是一定要承担的,但一火化,就变得死无对证了。从这点来看,不得不让人怀疑死者家属的某种用意。 据我所知不是狂犬病,是霉菌侵入所致,死者在该诊所不仅用过药,而且挂过瓶,看病时是走着进去的,挂完瓶后人就不会下床了,整个人都浮肿了,有些小诊所的医生为了赚点钱,不会看的病瞎看,严重的病就别看,别等到出事了才叫家属送去大医院,当时就应该建议送去大医院。 已经私了赔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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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这一幕幕,不免引起我很多的联想。在这里我深表同情我们的同仁,也为家属失去了一位亲人表示同情。 我想说患者已经离开卫生所五天了,为什么家属还要找卫生所负责任啊?这里面一定有说不清楚的事情。 我们基层行医,一定要认真一点,不要让利益冲昏了头脑,有风险的病不是我们能所为的呀,医生平时诊病的时候,就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多想想疾病的严重性,时刻的提醒自己,为自己的后路考虑一下吗。 另外,一定要有家属或者别的患者在场的情况下把疾病的严重后果说明白,必要时要形成书面材料,让家属签字,以防不测。不打无把握的仗。出来问题以后不要慌张,必须坚持依法鉴定程序,否则以后你还怎么行医啊!宁可放弃一百个患者,绝不因为一个患者而出现问题。引以为戒!谢谢楼主提供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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