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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早在二十年前就实行过一村一所合医合药的政策,我们三家被强行合在一起,一直坚持了三年多,那可真是苦不堪言,有问题找村委会解决,村干部说:你们是三家的合资摊子,有问题你们三家协商解决,村委会没有投资,无权干预你们的经营。最后出现问题无法解决,只好少数服从多数——散伙——担任所长的一家不同意也没有办法。 上级领导就是脑子一热,闭门造车,没有调查研究,凭空一想政策就出来了,不管是否适合实际情况,硬掐脖子要你执行,搞得村医深受其苦。 一村一所合医合药的政策不得人心,是经不住实践考验的短命政策。希望上级领导能以此吸取教训,以后不要瞎指挥为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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