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操作需要先登录才能继续哦!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我永远忘不了2012年正月初一,一场本来不是医疗事故,在乡,村,派出所,卫生局等领导处理无果下,无助的我在患者家属闹丧,打砸,我老婆伤重住院,我自己也伤痕累累,车被砸等情况下赔了17万元,具体是这样的,死者女,50岁,有十几年类风湿病史,感冒在安庆治疗,因过年回家,我出诊给她输液,T38.5用利巴韦林加WC,第二组双黄连和地塞米松,两天后烧退,第三天早上下霜,我9点到她家,因的静脉难找,再加上家里病号多,要换瓶,我看烧退,一般情况尚可,就没把她输液,11点时她家属打电话说病情变化,我马上赶去,发现病人紫绀,有休克倾向,打了一针地塞米松然后让她马上转院,结果在半路上不行了,然后就是悲剧了,各级领导处理也就是了解双方经过,然后问对方有什么要求,和和稀泥,没有谁帮你说话,更何况死者家属也说不是药物所致,是我没让病号及时转院,因为他们没别的借口,我也不多说了,我心好乱,正如5.3号焦点访谈上说的领导丑恶嘴脸,领导有理由啊,他们说毕竟人家死了人,我无语,在此,我奉劝同僚们以后要注意,病情复杂,严重的病号不要接,特别是春节期间,一次医患纠纷会倾家荡产,17万什么概念,我现在走在漫漫还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