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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注册,发一个以前写的老贴子充个数: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应作为、能作为,但没有作为,从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种犯罪行为。这种情况,行为人是可以受到法律惩罚的。但如果不作为的主体不是一个人或一个部门,而是涉及到几个部门的许多人,法律就显得无能为力.我们权且把这种行为叫做“制度性不作为”。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农村经济得到很好的发展。而与之相比,农村卫生却没有得到同步发展,甚至在某些方面还呈倒退的趋势。这不是某个人的责任,而是包括卫生投入、人才政策、规划监管等,长期的、系列的、整体的制度性不作为的结果。 一、村卫生室医疗人才严重短缺 村卫生室号称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的“网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农村缺乏合格医生也是不争的事实。改革开放30年来,一方面是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农民对医疗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是乡村医生队伍的总体素质没有同步提高,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这就是农民无论大病小病都拥向大医院,从而造成大医院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 今年两会召开前,人大代表马文芳曾做过一项调查,他说:“我调查的这100个乡村医生,不仅年龄结构偏大、待遇低,而且除了国家发的每月100~200元的在岗补助,没有养老保险;乡村医生队伍老化、年轻乡村医生补充不足的现象非常明显,许多地方出现村医‘空白村’”。 但据我了解,村医“空白村”,可能只是指的个别“自然村”和少量偏远地区、人口较少的“行政村”。而对绝大部分农村来说,目前并不缺少村医。所谓“缺医少药“,应该主要是指农村基层缺少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疗人才。有统计信息显示: “2010年,我国执业(助理)医师231.9 万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79人。”医疗人才并不绝对短缺。数据还显示:我国目前村卫生室有乡村医生109.2万,而执业(助理)医师仅17.3万人(包括卫生院在村里设点的数字)。也就是说,当前仍有近90%的乡村医生尚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由于村级医疗机构人才严重匮乏,实际上目前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也难以赢得农村患者的信任。 二、面向农村引进的人才未能真正派上用场 针对农村卫生人才严重短缺的现状,近年来国家也出台了一些相应的政策。比如“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等,但这些政策主要是针对县、乡医院,并未涉及村卫生室。这大概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村级医疗机构不是ZF办的,人才待遇无从解决;另一方面是,乡村医生队伍已经很庞大,引进的人才无从安置。 众所周知,在农村三级医疗网中,县级医疗机构吸纳了绝大部分优秀人才,目前有些医院已经机构庸肿、人浮于事。而乡镇卫生院由于功能定位模糊,尤其是近年来,其医疗功能明显萎缩,引进的一些医学人才大多无所事事,没有真正派上用场。 事实上,无论从农村的实际需求角度看,还是从医学人才的培养使用角度看,村级医疗机构都应当是人才队伍优化的重点。因为农村医疗人才只有深入农村最基层,才能为农民提供真正全科服务;医疗人才也只有到农村最基层,才能得到全面的锻炼。遗憾的是,目前的相关政策根本不能打破长期形成的人才僵局,仍然是“不需要的走不了,需要的进不来也用不上”。 三、僵化的人才政策迫使农村基层合格医生流失 科学的人才政策应该能够突破城乡、单位和所有制界限,注重“以用为本”。而目前主要是僵化的政策制约着人才的合理流动和配置。长期以来,我国的卫生人才,一直呈现由基层到高层、由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致使目前医疗人才主要集中在城市和各类医院,农村基层缺医少药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这就不是一个部门的责任,而是整体性制度不作为的结果。 所谓“待遇差”只是一个方面,政策性漠视和歧视,才是制约农村卫生健康发展的根本原因。 首先,作为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网底”的村卫生室,实际上长期处于一个模糊和尴尬的地位:它不是公立的,不是集体的,也不能完全属于个体的,因为它承担着大量的公共服务。政策的不明朗,直接导致发展方向的迷茫和监督管理的混乱。其结果是,一方面村级医疗机构投入严重不足,历史欠帐太多,长期得不到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是相关执法部门将村卫生室视为营利性机构,各种乱检查、乱罚款层出不穷。 其次,长期的制度性不作为,让乡村医生这个庞大的群体被边缘化,逐渐伦为一群“散兵游勇“,其自身素质和医疗质量一直难以得到有效提高,也给监督管理带来许多困难。一些在农村基层干了几十年的老乡村医生,直到死的那一天也没弄清楚自己的身份:不是专业技术人员,不是农民,也不能算农民工。 不仅如此,作为乡村医生,即使考取了执业医师资格,只要是在村医疗机构工作,其身份待遇也不会有明显改善。另外,村卫生室的执业医师要想获得专业技术提升,也将面临诸多困难:一方面是培训机会少;另一方面就是明显的政策性歧视。笔者不但有执业医师资格,还通过考试拿到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证书。但由于村卫生室不是正规的医疗机构,一直无法获得正式聘任,无法拿到聘任证书。而根据现行政策,像我这种情况,如果想晋升高级职称,就必须找到一个聘任单位(民营医院也可以)。也就是说,乡村医生要想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只能选择离开农村卫生室。如此怪异的制度,恐怕不光是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歧视,也涉嫌对整个农村和农民的歧视。 显而易见,不从制度上下功夫改革,即使卫生投入大幅增加,也难以根本改变农村医疗的落后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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