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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白白胖胖 于 2010-12-7 09:02 编辑 ]我爸今年52岁,与这月在医疗事故中药物过敏死亡,其过程如下:我爸因感冒10天吃药一直没见好,所以将一医疗点的医生叫到家中给输液,输液前,也有跟医生说明以前有过药物过敏症状,但医生却仍然在没做皮试的情况下开始给我爸输液,在药物输进体内将近5分钟左右,我爸出现头晕,眼花症状,当时就告诉医生赶快拔针,可医生说:让我来观察下。即时,我爸口吐白沫,窒息,医生紧急给我把打了2针抢救针,可人以没任何反应,才把人送往医院接受抢救,可是,人开始慢慢的凉了下来。 经证实,这名诊所的医生无任何医疗证件。此人仍在看押中。我爸的实体检测报告还没有下来,很焦急。有谁知道这样的案件需要怎样处理,刑事起诉跟民事起诉能得到多少的赔偿?求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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