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物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发热均可认为是药物热是常见的发热原因之一,约占发热的2.5~10%,随着药物种类的增加,过敏的药物亦会增加。 目前,对药物引起的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哮喘,过敏性休克,肝肾损害等毒副反应,已为临床医生所熟悉。但对药物热,尤其是不伴有其它不良反应的药物热尚重视不够,易误诊误治,个别患者因不能及时停用致热药物而危及生命。 1、药物热的发生机制 1.1、因药物在制作或使用过程中受到污染引起的药物热。 这种药物热与药物本身的药理作用无关,而是在药物的制造或使用过程中污染了微生物,内毒素或其他杂质等外源性致热原所致。最常见的是输液反应。 1.2、因药物的使用方法所致的药物热 如静脉用药引起静脉炎而致发热,肌肉注射某些药物引起无菌性脓肿亦可导致发热。 1.3、因药物的药理作用所致的药物热。 发热与用药有关,但不是药物直接引起,而是由于药物造成病变组织或病原菌的大量破坏而引起发热。 如肿瘤患者在化疗过程中,由于病变组织的大量破坏,释放出一种内源性臻致热原而引起发热。 青霉素治疗螺旋体感染(梅毒,钩端螺旋体病)时,被杀死的螺旋体组织释放出一种内毒素而引起发热。 大量应用抗凝药物导致内出血时亦可引起发热。 1.4、因药物影响体温调节机制所致的药物热。 有些药物如苯丙胺,可卡因,麦角酰二乙胺等,可直接影响中枢神经系统而引起发热。 有些药物可通过影响周围组织而引起发热,如使用过量的甲状腺素时,由于使基础代谢亢进而发热。 使用肾上腺素时,由于使周围血管收缩影响了散热过程而发热。 使用阿托品或吩噻嗪类药物时,由于减少了出汗而发热。 婴幼儿、极少数成人患者对上述药物耐受性差,或在高温环境中使用上述药物,小量应用亦能引起药物热。 1.5、因先天性生化代谢缺陷所致的药物热。 有些药物会使有先天性生化代谢缺陷的患者产生药物热。 例如,对于有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的患者,若使用了伯氨喹啉等药物,则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和发热。 对于有肌钙代谢障碍的患者,若应用全身麻醉剂或除极化的肌肉松弛剂后,常可引起发热。国外报道以氟烷或司可林引起者较多,患者大多身体健康,在麻醉诱导后立即发生,表现为体温进行性急剧上升,常伴有全身肌肉强直行痉挛,病死率达60%-70%,本病有明显家族性,现以证明为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 1.6、因药物的过敏反应所致的药物热。 这是药物热中最常见的一种发生机制。 由于是药物引起的过敏反应,故又称其为药物过敏症。这类药物热都伴有皮疹,关节痛,嗜酸粒细胞增多,哮喘发作等过敏表现。 2 、能引起药物热的药物 2.1、常见的易引起发热的药物。 磺胺类,两性霉素B,青霉素,氨苄青霉素,青霉胺,博来霉素,更生霉素,抗组胺药,巴比妥类,天冬酰胺酶,甲基多巴,苯妥英钠,普鲁卡因胺,奎尼丁,水杨酸类,阿托品,甲状腺素,肾上腺素,吩噻嗪类,乙酰唑胺,砷剂,缓泻剂等。 2.2、较常见的易引起发热的药物。 碘制剂,头孢菌素类,异烟肼,对氨基水杨酸钠,利福平,链霉素,万古霉素,多粘菌素E,阿霉素,别嘌呤醇,硫唑嘌呤,西咪替丁,可待因,肼苯哒嗪,呋喃妥因,丙基硫氧嘧啶,链激酶,肝素,非那西丁,保泰松,利眠宁,鲨肝醇,甲硝唑,左旋咪唑,炎痛喜康等。 2.3、偶见的引起发热的药物。 洋地黄,胰岛素,氯霉素,四环素等。。中药引起药物热较西药为少,但并非罕见,国内亦屡有报道。 [ 本帖最后由 文殊兰 于 2008-7-14 21:36 编辑 ] |
评分
|
:[专题讨论]药物热 3、药物热的临床表现和诊断 典型的表现:在用药后7~10天出现,如以前接触该药,可在很短时间内出现发热,个别可在几个月后出现症状。 表现为发热。呈弛张热、稽留热、消耗热,体温常在37~39。C,也可高达40 。C以上。可伴有皮疹、关节肿痛等。 诊断 没有特异性标准 可根据下列表现帮助诊断: 1、应用抗菌素后体温一度下降,继续用药,体温再次上升,而找不到原因。 2、原有感染性疾病,应用抗菌素后体温反而上升,以前可有同样病史。 3、不能用原有疾病解释,但一般情况良好。 4、停药后体温很快下降。停药后体温在24~48小时内恢复正常,则强烈提示药物热 。 5、可伴随其它症状如皮疹、关节痛等。 触发试验 可能给患者带来痛苦和危险,必须十分慎重。对接受多种药物治疗出现药物热的患者,最好是停用全部药物,待体温正常后,再对当时的治疗有重要意义的一些药物分别作触发试验,以明确哪种药物是致热药物,而不必对每种药物都做触发试验。 4 、药物热的治疗和预防 对药物热最好的治疗方法是停用一切可疑药物,补液有利于药物的排泄,重症患者可应用肾上腺素皮质激素,对高热或超高热的患者可同时应用物理降温,但对酒精过敏者,禁用酒精擦浴,禁用用酒精做溶剂的氢化可的松。 钙剂,抗组胺药,解热镇痛药也能引起药物热,因此不主张使用这些药物。 药物热的预防是极为重要的,临床医生应该提高认识。由于许多药物均可以引起药物热,因此应用要有的放矢,指征明确,反对多,杂,乱。能口服则不注射,能单用则不合用,能少用则不多用,能不用则不用。对已经发生过药物热的患者,禁止用可疑药物,对于原发病必须应用致热药物时,应在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同时,从小剂量开始逐渐递增,并注意观察。 |
评分
|
我前几天遇到一例,不知道是不是药物热,但我个人考虑药物热或注射器所致的高热。 一小病号,感冒后发热,38度5,血象正常,给尼美舒利口服退热,次日又烧38度要求输液,给盐水菌必治病毒唑输液,半小时后开始发烧39度,入壶地米后不到一小时退热,第二组双黄连静点。第三日同样静点第一组半小时后发烧39度,再入壶地米退热,第四日,先输双黄连半小时同样发烧39度再次入壶地米退热,此时已经考虑到 他只要输液就发烧 心想是不是药物热?所以就给他开口服抗病毒药,结果感冒好啦 也没有发热。 还望版主给予指正是不是你所说的药物热。 等待你的点评。 |



收藏
转播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