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乡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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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乡医发表于 2008-6-8 16:44: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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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胎十月,在这280多天里,孕妇不可能都以“钢铁之躯”而不患头疼脑热、肚痛拉稀,以及各种不可预测的疾病。除了患了那些确认为有损胎儿、不利优生的疾病,如严重病毒感染、严重脏器疾病、严重营养不良及消耗性疾病,应该人流、引产中止妊娠,一般性疾病还是应该及早诊治,以防病情加重而有碍优生。

  然而,现在有许多人,对“孕期不能乱用药”的科普知识,误解为“孕期不能用药”。在矫枉过正,发生“孕期恐药症”。使一些原本可以在及早正确用药中获得迅速痊愈的疾病,丧失治机,拖成大病。这才真正有损腹中胎儿了。“孕期恐药症”的形成,还有一个自身心理问题。我们在临床上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在孕期患上某种并非肯定会有碍胎儿先天发育的一般性疾病,如腹泻、外伤、咳嗽、便秘等,孕妇大多产生过求医寻药的想法,但囿于“孕期不能吃药”的固执观念,放弃使用药物治疗。这种情况,实际是一种孕期心理失衡的具体表现。

  应当承认,孕期头三月,胎儿体内细胞高度分化,各器官和系统基本形成,因而对药物特别敏感。稍有误用药物,即可致畸。即使在孕后三月到分娩期。脑部和泌尿系统的细胞仍处在继续分化状态,仍保持着对药物致畸因子的敏感性。所以,在孕期不能乱服药。但是,如果孕期生了病,不及早正确用药治疗,也会导致母体和胎儿受损。这就是一个事物有两方面的辨证问题,即孕期不能乱服药,孕期也不能完全禁服药。这才是有利优生的科学观点。目前,已知的孕期禁用药有:反应停、四环素族药、庆大霉素类耳毒性药物,有雄性激素作用的合成孕激素、乙烯雌酚、磺胺类药物、某些解热镇痛药物及镇静类药物等。但是,临床也证实了很多药物并不会对胎儿产生负性影响,如青霉素类药物、维生素类药物、促消化类药物、某些止咳药物以及不具毒副作用的中药等。因此,孕期绝对禁药并非明智,孕期用药慎之又慎应该遵循。至于孕期生病后该用什么药,那就该由正规医院有经验的医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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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康
2
德康发表于 2008-6-8 17:41:34 | 只看该作者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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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
3
请教各位发表于 2008-6-8 18:45:00 | 只看该作者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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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杰
4
晓杰发表于 2008-6-8 19:12:07 | 只看该作者
孕期不能乱服药,孕期也不能完全禁服药。这才是有利优生的科学观点。非常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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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yxs7
5
ymyxs7发表于 2008-12-19 02:15:40 | 只看该作者
说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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