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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可参与预防接种法律依据和建议/ A* D7 M3 s. V( R! P$ L + y9 x$ S5 T% r6 {* x 湖北省洪湖市龙口镇刘家边村卫生室 刘南松 2016-3-25( w! T! I- N% {! k & z! i, ?+ t' Y! M3 g- c2 ~ 从<<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可以看出乡村医生具有参与儿童疫苗接种的权利和义务, 尤其是儿童计划免疫(一类疫苗) 的组织, 宣传和规范接种, 并且可以领取一定补助, 现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关于乡村医生条文摘录如下:1 ]; _$ ]$ h. ~: ?+ u+ a. k7 b 具有经过县级人民ZF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 r& ^( y ~ s# b 第三十七条 县级人民ZF应当保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预防接种所需经费,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乡村医生和其他基层预防保健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j$ p: j7 {$ X! i) P" \ " c& Q' Z7 B2 Y' p; I 昨天我写了一篇<<基层儿童接种的思考>>帖文, 并不是有意与卫生院过不去, 可能部份卫生室有的乡医还不知道自己有参与儿童计划免疫的权利和义务, 并且还应当有适当的补助, 由于农村儿童的接种存在帖文中指出的漏洞, 可以看出农村儿童的接种没有乡村医生参与是不可行的, 也不可能全面搞好农村儿童计划免疫工作1 ]- S' m9 A9 `) y1 @! A7 q7 r - v" N6 |& [3 R: D/ a 今天再写此帖的目的,广大乡医要抵制疫苗事件负面影响, 耐心解释疫苗接种的重要性, 问题疫苗安全和风险评估结果, 劝告广大儿童监护人, 不能因噎废食,ZF临管只会更有力, 为了孩子的健康,该接种时就接种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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