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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在山区某乡镇的一位七十多岁的农妇,来到圩镇一医疗室要求滴注一瓶氨基酸(时下乡村都有这种情况,天气转凉了,一些上了一定年纪的老年人总希望打一些“补针”,如:氨基酸、白蛋白、参麦、等,以其希望增强身体素质),医疗室的乡村医生询问清楚了情况后给予了氨基酸输液(查询身体当前状况,但遗漏了详细查询病史。据后来查询所在乡村医疗室的病史记录和左邻右舍的邻居证实该农妇有“癫痫”病史,且每年均会发作一至二次),滴完以后这位农妇休息片刻便回家了,在回家途中这位农妇突然晕倒,摔倒地下导致头部表面出血,幸好有左邻右舍的邻居帮扶回到家中,休息了一阵便好了。 该农妇的两个儿媳妇干活回家知悉情况后,便商议准备到圩镇那间医疗室告状那位乡村医生和要求赔偿,好在在场左邻右舍的邻居们劝阻她俩,说:“做人不能这样,你们俩是不是不知道你家母(家娘)有癫痫病的病史?!你俩不能这样去害人!”到此,那俩个做儿媳的只好打消“生财”的念头。: B$ I5 g, ^7 K* n E1 [ 时间已过去了好几天了,那位老农妇早已恢复正常生活了(回家后未再用药)。 这件亊给我们基层医生有什么启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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