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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xmz 于 2011-8-20 16:33 编辑 大家好, 我说说我这搞合并卫生室的一些情况。我镇有15个村,我这是08年下半年开始合并卫生室的,在全县也是率先开始搞的,算是试点吧。但是搞了不到三年的时间只有三个搞药品零差价的卫生室还在维持。其余的全都解体回家从回旧路了。 一开始听镇医院的说国家对我们在社保、养老保险等都有保障的,还有在公共卫生服务上每年都有很多补助的。患者在打针吃药都能得到补偿,加之又是新兴事业,我们都很积极、也很配合。所以一开始各卫生室的业务量跟各医生自己以前在家的业务量基本差不多。可是不到半年的时间,各种矛盾开始出现:一方面是医生之间有矛盾,一方面是感觉自己拿工资了对患者不热情、看病不积极,甚至相互推脱病人(有点分工不同不是坐门诊的他不愿意看),还一方面是用药保守,求安全,求稳怕乱。(这种问题是拿的工资差距不大,但是责任自己担一半),更重要的是zf说乡村医生仍是你们身份,更别说有什么社保、养老保险了。就是在公共卫生服务上国家拨点钱每个卫生室也才几千元。 到09年下半年各卫生室的生意就越来越差,有的比较团结的卫生室就抬高药品价格,有的高一倍了,其实从合并卫生室开始药品就比以前自己在家的提高了。有的卫生室就有人白天在卫生室上班,晚上回家给自己加班了,还有的他家以前就开有药房的,进入2010年后zf对乡村医生也没有利好消息,镇医院也开始不管了,这就更导致了卫生室解散了。 这就到10年下半年全镇卫生室大部分都散了,有的是走一部分留一部分,10年下半年zf又搞药品零差价,我镇有三个申请搞了药品零差价的卫生室,搞药品零差价的卫生室国家按本村每1200口补8000元给他们。这三个卫生室一直能维持到现在也有点原因的:一是卫生室的人少也就3-4个人,一个村都有4000-6000人左右。还一个就是他们一边享受到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跟药品零差价的补助外,其实他们根本没有真正的按国家说的那样搞药品差价,都是欺上瞒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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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合并就不能在某一家人家里搞卫生室,必须是集体的地方,挂好牌匾,各种硬件设施齐备,该检查的各项公共卫生资料几人商量分工明确,等上级检查时没说的,至于看病应该还是各自在家看病,谁本事大谁多挣点,上边拨款公平分配,这几人要严密配合,至于零差价,三统一的药,每月规定进上2百元的做做样子,这个要持之以恒,互惠互利,如果要求门诊报销那就麻烦了,搞第二职业是最好的选择,之所以搞第二职业而不改行的目的是走一步看一步,或许以后又重新改回来了, 记住,乡医的待遇至少要比改制后的民办教师强的多,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实行改革,否则ZF所要求的所有改革都是瞎折腾,是ZF自慰的一种形式。坚决不可相信ZF。村干部和乡医不同待遇要相同简直是笑话。 以上是我个人的设想和看法,具体细节应几人商量解决。欢迎不同见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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