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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脚医生今足龄 申领补贴却无望 省级审核工作已结束,目前我市无申请补办政策 本报讯 (记者秦秋霖)日前,家住梅县区城东镇的管先生向本报“民生一线”反映称,去年自己申请办理赤脚医生补助时,因年龄不足被退材料。如今,自己已年满60周岁,不知能否进行再次申领。为此,他专门找到本报,希望记者能够帮助他了解现在的有关政策规定,帮助其解决这个问题。 “我当过10年的赤脚医生。”管先生说,“以前跟自己一起当过赤脚医生的同行补贴都已批了下来。现在自己岁数足龄了,又好像有相关政策,我也很想看看能不能申请。”为此,记者专门找到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了解情况。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称,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需具备具有广东省户籍,2012年12月31日前离岗,同时截至2012年12月31日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此外还需持有有效的农村接生员或赤脚医生证明文件等四个条件。 然而,我市于2013年9月1日前已完成“可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审核认定工作,并将名单上报省卫计委。目前省级审核工作已于2014年5月31日结束,补助人员确定,今后只减不增。对于管先生最关心的能否补办一事,该名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无申请补办政策。 转载2015年2月20日广东《梅州日报》第3版“民生一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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