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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医嘱查对制度 1、 护士应每班查对医嘱,每天中午查对医嘱一次,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护士长每周组织总查对一次。转科、重危医嘱需经另一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2、 查对医嘱应做到“八一致”:医嘱、床号、姓名、电脑、针卡、药卡、饮食卡、治疗卡一致。 3、 查对医嘱方式:一人读药名,一人读剂量、用法、时间。 二、 输血查对制度: 1、 做好“三查十对一注意”: “三查”:血的有效期、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十对”:受血者的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交配试验结果、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血型交配实验结果、采血日期、有效期。 “一注意”:注意输血后反应。 2、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是要做到“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3、 配血、输血必须做好两人核对并签全名。 4、 输血前、中、后均需遵医嘱用0.9%生理盐水滴入少许,以冲洗输血管道。 5、 配血应“一次一人一管”,输血应“一次一人一份”。 6、 配血、输血时均需两人到床边,白天两人均为护士,夜间请医师辅助核对并签名。 三、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 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执行前查、执行中查、执行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对姓名用反问病人的方式。 2、 备药时要查对药品质量、并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针剂安瓿等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3、 摆药后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已备长期补液也需第二人核对。 4、 使用各种药物时,应检查有无配伍禁忌。 5、 服用洋地黄类药物前,必须测心率,同时观察副反应。若心率<60次/分,应暂停发药并告知医师。 6、 发药和注射时,如果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楚后方可执行。 四、 手术查对制度: 1、 术者准备应核对病员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注意左、右侧)。 2、 接病员时应查对病员的科室、床号、姓名、性别、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3、 手术前应查对病员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式、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配血报告等。 4、 凡腹腔或深部组织手术,应在关闭缝合以前,再次清点器械、敷料和缝针数目,经两人核对数目无误后,始可缝合结束手术。 5、 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和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五、 药房查对制度: 1、 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2、 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六、 血库查对制度: 1、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型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七、 检验科查对制度: 1. 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 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 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 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 病理科查对制度: 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房诊断。 4. 发报时,查对单位。 九、 放射线科查对制度: 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十、 理疗科及针灸室查对制度: 1.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 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 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十一、 供应室查对制度: 1.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 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 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二、 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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