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痛心
 页 | 末页
1
为民痛心发表于 2008-1-21 14:02:04 | 只看该作者

您的操作需要先登录才能继续哦!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去年6月23日凌晨1时许,贵州省凤冈县琊川镇上坝村村医文来刚突然被电话铃声惊醒,来电话的是本村村民刘正荣,他十分焦急地说:“文医生,你快来,我老婆要生了……”
屋外下着滂沱大雨。文某背着行医箱,踩着泥泞赶到了刘家。
看到产妇周身高度浮肿,血压很高,情况很危险,文来刚没多思索,提出“快送产妇去医院”。由于到卫生院有10多公里山路,外面又在下大雨,山路十分泥泞,无法找到一辆车将产妇送到医院,就算找到车,产妇也经不起颠簸。“求求你,救救她们吧……”刘正荣一家哀求文来刚。
眼看产妇情况越来越危险,县急救中心和镇卫生院的电话又一直打不通。文来刚左右为难。“能救一个算一个吧”,文来刚最终下了决心。由于村卫生室处理高危产妇的条件有限,孩子保住了,而产妇却因产后大出血死亡了。
事后没多久,令文来刚始料不及的是,死者家属一纸诉状将他告到法庭,认为他作为村医,对产妇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赔偿丧葬费、抚养费等共计10万元。
这使文来刚彻底发懵了。他认为自己是合法的乡村医生,当时为挽救产妇的生命,他已尽了最大的努力,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去年11月,该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以“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的结论,判决文来刚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9万多元。
一审判决后,文来刚不服,提出上诉。今年1月,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令文来刚赔偿3万多元的终审判决。面对判决书,文来刚流泪了。4月6日,因文来刚没钱支付赔偿,法院对他下发了强制执行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死者家属起诉文来刚的理由是“没有接生资质”。法院也认为文来刚虽是合法的乡村医生,却并不具备接生的资格。根据《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规定: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须经县级人民ZF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对此,文来刚始终想不通。他知道自己没有接生证不能接生,可目前全县合法的村医500多人,取得接生资格的没有一个,大部分村又没有专门的接生员,事实上约有70%的村医必须承担家庭接生任务。另外,在省卫生厅1989年《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了村卫生室可以开展科学接生。何况自己对该产妇实施的是紧急救助情况下的接生,是为了抢救生命,而不是正常的接生行为。
这件事情在当地乡村医生队伍中产生了不小的振动。文来刚和一些乡村医生表示,对有危险的病人尽可能安排转院,自己不再接诊。但根据规定,村级卫生室和合法的乡村医生,如果接到患者求救而拒绝实施救冶,也要被追究责任。
“救与不救,都会受到处罚”,文来刚认为这是将村医置于十分尴尬的境地。
记者获悉,2004年该县卫生局对300名合法乡村医生和当地10多家医院的接生资格进行了申报,但直到目前仍在审核当中。

评分

参与人数 1 +2 收起 理由
思远 + 2 感谢分享!期待精彩!

查看全部评分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
yaowanzi
2
yaowanzi发表于 2008-1-21 22:26:40 | 只看该作者
救与不救,都会受到处罚,这对于我们乡村医生来说太不公平了。亲爱的同行们你们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那?

  • 投票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
梁生
3
梁生发表于 2008-1-22 13:31:00 | 只看该作者
同感啊,这患者家属也太没良心了.文医生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方法]中有条文规定: 在应急救护的特殊情况下,出现以外不作医疗事故论处]等内容,去高院申诉,相信高院会主持公道的.

  • 投票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
没有穿鞋的医生
4
没有穿鞋的医生发表于 2008-1-22 18:13:33 | 只看该作者
救与不救都有错,乡医难当啊!

  • 投票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
白衣护花者
5
白衣护花者发表于 2008-1-22 19:12:51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患者真是没有良心啊, 哎,遇到这样的人,你是救也不对不救也不对,没办法呀
乡医就是难哦!

  • 投票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
胡医生
6
胡医生发表于 2008-1-22 19:14:21 | 只看该作者
好一盆冷水。。。。。。
看了以后很同情这位同行朋友,心里很寒、寒、寒。。。。。。。。。
冷静的想一想,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这样;救与不救,让患者或患者家属当家。向他们讲明最坏的结果。如果放弃治疗,是他们的选择。如果抢救,跟他们签订书面协议,我们自己保留以备用。

  • 投票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
yinlz
7
yinlz发表于 2008-1-22 21:53:31 | 只看该作者
救与不救都有错,乡医难当啊!这病人家属也太没人性,如果不救也许一个也保不了.试问公理何在!!!!

  • 投票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
红牛
8
红牛发表于 2008-1-22 22:10: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胡医生 于 2008-1-22 19:14 发表
好一盆冷水。。。。。。
看了以后很同情这位同行朋友,心里很寒、寒、寒。。。。。。。。。
冷静的想一想,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这样;救与不救,让患者或患者家属当家。向他们讲明最坏的结果。如果放弃治疗,是他们 ...

同意,在救人的同时我们也要保护好自己。

  • 投票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
woyouxi
9
woyouxi发表于 2008-1-23 10:05:04 | 只看该作者
人心难侧啊,战友们就这个问题大家想想该怎么办吧,迟早会遇到的
:han :han :han :han

  • 投票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
阳光医生
10
阳光医生发表于 2008-1-23 23:17:59 | 只看该作者
救与不救都有错,乡医难当啊!

  • 投票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
qinchao8899
11
qinchao8899发表于 2008-1-27 12:31:49 | 只看该作者
象这样的事在我们贵州实在是太多了,真教人哭笑不得,遇到这样的事最好是用金蝉脱壳之计跑掉,免得惹祸上身。

  • 投票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
无为
12
无为发表于 2008-1-27 13:09:04 | 只看该作者
“救与不救,都会受到处罚”,要和医院一样,发病重,病危通知!不要讲人情.要对病不对人!在用药之前保护自己!

  • 投票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
a13998085148
13
a13998085148发表于 2008-1-30 20:21:03 | 只看该作者
难呀

  • 投票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
guofu1019
14
guofu1019发表于 2008-2-15 21:30:53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事情一点也不复杂,你没有接生资质你接个啥,自己找倒霉。楼上许多同志说不救也受罚,我不太明白为什么?限于技术水平和设备等不具救助条件的是不受罚的

  • 投票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
人民的医生
15
人民的医生发表于 2008-3-12 21:11:51 | 只看该作者
当然不要救了,因为你还没有取得响应的资质证书,这样做,情虽不容,但法律容许啊,毕竟出了事的时候是自己在掏钱啊,依法行医,依法办事,不要越界啊.

  • 投票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
净土
16
净土发表于 2008-4-9 17:45:14 | 只看该作者
救与不救,都会受到处罚!!!天理何在?:han

  • 投票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
仙游e人
17
仙游e人发表于 2008-5-11 11:13:43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基层医生在救人的同时也要学保护好自己。在遇到超越自己执业范围的病例,应马上转走。

  • 投票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
lcp7979
18
lcp7979发表于 2008-6-22 22:25:12 | 只看该作者
难当又能怎么办?上船容易,下船难呀。我们又能怎办?:dx :dx :dx

  • 投票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
天涯寻客
19
天涯寻客发表于 2008-6-23 10:44:17 | 只看该作者
我深表同情,不急救两条人命:han ,2条人命呀

  • 投票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
李苗
20
李苗发表于 2008-6-23 17:45:45 | 只看该作者
没办法,无奈呀!乡村医生的心声,但切记要保护好自己!无论挣钱多少,只求平平安安!

  • 投票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