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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楼主的病例报告不详,如望诊中的一些资料不全,局部(面部)及外形的情况等。以上各位老师的发言很精彩,现就我个人看法谈一谈: 辩证的科学标准是“认证无差”,然而谈何容易。辩证作为一种临床思维过程,不仅要受客观因素的影响,还会受一些主观因素,如医生的学术水平,学术流派。实践经验以及临床思维状态等等的制约。同样,对于同一个患者的同一个疾病阶段,不同的医生就可以得出不同的辩证结论,这也是辨证论治体系无法解决的。即使辩证结论完全一样,选方也可能不同,为什么呢?因为根据辨证结论确立相应的制法之后,可供选择的方剂绝不是一首,故辨证论治有时也很难落到实处。观医圣张仲景之《伤寒论》,也许医圣张仲景当年也曾顾念到这一点,他在辨证论治的同时,又着力推出了方证对应。有感于此,我也学用了方证对应之法来治疗一些较难辩证 的疾病,往往收到意想不到的佳效。 患者头痛,恶心欲吐, 不就是《伤寒论》厥阴病篇第378条:“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的主治吗?,喜静不喜动,胆小怕事,关脉不显——不就是肝胃虚寒的见证吗?所以,我还是主张该患用吴茱萸汤加味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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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很赞同! 星空
+ 1 你的发言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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