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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ujingzhiwa 于 2009-11-12 23:30 编辑 各位战友:事情是今天发生的,我的朋友给我打电话说是县卫生监督所突然到来,下了一份《卫生监督意见书》说他的媳妇不让干护理了,他的情况我较为了解,夫妻俩原在村卫生所开诊所十几年,后由于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原因,就在卫生局的同意下把诊所合理合法的迁到了县城。我朋友是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他们也就奈何不了,但是他的媳妇是2005年经本省卫生厅考取的乡村医生,他们就说乡村医生在县城开诊所干护理不算,我朋友当时气得就和他们吵了起来,证书是省厅发的,怎么说不算就不算了。《意见书》的内容是“***诊所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无护师执业证,即日起停止从事护理工作”。 各位战友我的朋友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才好,他媳妇现在都40多岁的人了,再考护士执业证是不可能了,请问大家对这种事情该怎么处理好,是不是乡村医生在县城转成护理人员就不算了,至少不是非卫生专业人员吧,怎么说不算就不算了!随后他把他媳妇的乡村医生医生证的相片他有空拿来我给照成相片发到上面,大家给出出主意想想办法,该怎么办好,这种事情是不是合理合法。不合理该咋办?不合法又该咋办?在问问大家你们那儿有这种事吗?卫生局是怎么做的?5 |
| 这是我朋友媳妇的乡村医生证,请大家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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