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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三亚市人民ZF出台政策,将农村卫生人员待遇列入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农村卫生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问题。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经费(含工资和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全额拨款,少数民族地区其他编制内人员补助比例不低于80%,汉区不低于70%。2009年,市财政预算为农村卫生员每人每月补助250元,2010年提高到300元。同时,三亚市ZF2008年至2010年安排农村卫生人员周转房建设资金960万元,新建60平方米周转房80套,并计划于5年内逐步解决农村卫生人员住房问题。 (海南省卫生厅农卫处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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