姿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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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歉发表于 2012-2-21 06:47: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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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2-02-20 22:27
  乡村医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揭开一体化管理的事实真相,看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发生的劳动关系
  乡村医生的工作到底是给谁干的?乡村医生到底和谁发生了劳动关系?乡镇卫生院算不算乡村医生的劳动主体?乡村医生的法人代表到底是谁?是乡镇卫生院院长还是村民委员会主任?ZF花钱购买服务难道不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吗?乡村医生有组织有领导有系统有法规,能和农民自由职业者相提并论吗?这些问题留给领导和法律工作者解释。
  还是揭开一体化管理的事实真相吧,看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到底发生了什么关系?话还得从头开始。改革开放后的八十年代,由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的变化,乡村医生失去了集体支持,断了奶,把乡村医生推向了各种制度还不健全的市场,造成防保无人管,分散单干,乱行医,乱办医,乱收费,乱了套。九十年代各级党和ZF及地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为适应新的形势,积极探索了一条把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有机结合,使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经过试点, 1998年肥政发7号文下发了肥城市人民ZF关于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实行,通过大量工作,使分散单干的乡村医生重新组织起来,成立了集体性质的卫生室,实行一村一室,取缔非法行医,使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走上了规范化道路。2005年,农村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一体化管理的模式仍在使用中,可见它的可行性。
  文件要求村卫生室的规划设置,人员调配,业务安排,财务收支,工资待遇等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融为一体,共同生存共同发展,基本内容是“三制四统一”,即,“对乡村医生实行聘任制,工资制,退休养老保险制”,“对村卫生室实行政务、业务、财务、药品统一管理”。文件还指出,“实行‘三制’改革,充分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的积极性,为加强乡村医生的管理全面实行聘任制,工资制,退休养老保险制…乡村医生的工资由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和奖励工资组成,工资来源主要根据卫生室业务收入提成、乡村医生工作年限、职称及乡村医生综合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由乡镇卫生院按月发放。乡镇卫生院为乡村医生统一办理农村养老保险。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由乡镇卫生院办理退休手续,发给乡村医生退休证,持证到卫生院领取退休金。”据调查,山东省各县市先后都实行了一体化管理。
  综上所述,这就不难看出“三制四统一”是为乡村医生制定的一个法律文书、劳动合同,正是这个“三制四统一”使农村卫生组织稳定发展,走上了系统化、规范化的道路。正是这个法律文书,使乡村医生第一次看到了“退休养老保险制”这个字眼,对自己的工作和前途有了希望,无不爱岗敬业。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对突如其来的防非典,乡村医生成了前沿阵地的排头兵。几十年来,乡村医生在计划免疫、疫情报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中,在防病治病、维护广大居民健康服务中,发挥了难以替代的作用。但事实证明,“四统一”是真的,“退休养老保险制”是假的,是骗人的。十几年来,没有给哪个乡村医生办理养老保险。部分乡村医生因看到没有希望而纷纷选择单干,发了财,ZF却无力打击。而坚持一体化管理的集体卫生室,因个体户争病源,收入可怜吃不饱,更不能与日益增长的市场经济相挂钩。工作没少干,钱没挣着,又无保险,老了无人管,ZF的诚信大打折扣。如果说,一体化管理是一个过渡时期的产物,但2005年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发展,各地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一体化管理的政策没变,仍坚持“三制四统一”,这次真的要给乡村医生办理养老保险,但完全是自己掏腰包,乡镇卫生院没有承担一分钱。而老赤脚医生由于超龄被拒之门外,自己掏钱什么保也不给办了。最后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生老病死无依靠。六十多岁仍超龄服役,这些四十多年来支撑三级医疗网网底的僧众,在哀鸣中呼叫,在呼叫中挣扎。说到这里,乡村医生不仅要问,是谁欺骗了我们,ZF的诚信在哪里?乡村医生既是农民,也是给乡镇卫生院打工的农民工,说到家,也是给国家打工的农民工。农民工也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农民工不受法律保护吗?难道这就是文件指出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融为一体、共同生存共同发展吗?不,绝对不是。是村卫生室救活了乡镇卫生院,是卫生院把村卫生室沦为赚钱的机器。而乡村医生只靠卫生院20%左右的提成生存,还要支撑卫生室的所有开支。
  不信?还用事实说话。卫生院规定:一 村卫生室的药品器械全部由卫生院代购批发,不得私自购进。二 卫生室按卫生院规定的零售价卖给病号,不得抬高和降低。三 药品经营的全部营业额每10天一次向卫生院报账,一月一次结算。四 卫生院按卫生室上交营业额的20%左右的资金返还卫生室,作为工作人员工资和卫生室的经营支出(电费、话费、取暖费、网费、单子费、年检费等等)。乡村医生挣了钱交给卫生院,卫生院给多少自己说了算。而事实上,卫生院药品采购的价位和返还卫生室的利率相比,乡镇卫生院赚取的利率远远超过给卫生室的利率,部分药品赚取利率要达到甚至超过100%,不信请到卫生院详查进货单和代购批发价目。也许这就是互利共赢,共同生存,共同发展。但卫生院是国家发工资的单位,而乡村医生这个弱势群体没年没节没周末,24小时出诊,还要赡养卫生院,自己却无人赡养。我们和卫生院到底是什么关系?我们到底向谁讨要养老保险?是乡镇卫生院还是国家?
请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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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de乡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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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de乡医发表于 2012-2-21 09:37:33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时候了~我们也革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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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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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春色发表于 2012-2-21 10:16:18 | 只看该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 号)精神,现就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和意义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

二、主要内容

乡村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范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体制。在乡村一体化管理中,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在向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的同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

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加强机构的设置规划与建设。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每个乡镇至少要有一所ZF举办的卫生院。因乡镇撤并造成当地居民就医不方便的地方,可设立卫生院分院。中心卫生院与一般卫生院的比例宜控制在1:3-4,县城所在地一般不设中心卫生院。国家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有一所村卫生室。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村卫生室;对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合并设立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再设立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装备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合理规划与配备,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保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发挥应有的功能。

村卫生室的设置应当由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请,其法人代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加强人员的准入与执业管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应当达到《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条件。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对暂时达不到这一要求的村卫生室人员,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F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办法。按照《执业医师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人员的执业准入管理。从事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实行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选择具有一定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的人员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和村卫生室负责人。

(三)加强业务管理。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规范服务,记录完整。加强服务质量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确保医疗安全。积极推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按照要求,为农村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乡镇卫生院要制定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转变服务模式,注重公共卫生服务,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组织医务人员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健康管理。

(四)加强药械管理。按照统一部署,逐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配备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内增补的非目录药品由省级人民ZF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中标企业统一配送。禁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合理用药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用药安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器械的购置、使用和管理。

(五)加强财务管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的控制和监督,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要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开展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教育和培训,树立正确财务理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六)加强绩效考核。要制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人员积极性,促进乡、村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的转变。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技术和医德医风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乡镇卫生院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对村卫生室的考核工作。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考核结果作为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村卫生室由ZF或集体举办,乡村医生在暂不改变农民身份的前提下实行聘用制,并在村卫生室执业,乡村医生的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村卫生室的资产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三、完善组织领导

各地在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过程中,要及时总结一体化管理经验,逐步完善制度建设。采取积极措施,切实保护好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向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ZF统一领导下,主动征得有关部门的支持,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促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共同发展,确保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推动医改各项任务在农村的落实和医改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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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二
4
何二发表于 2012-2-21 11:21:36 | 只看该作者
一点权益很难争取,因为前面到处是难老虎!要靠大家团结在一起才能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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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缘
5
随缘发表于 2012-2-21 11:34:1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对目前乡村医生的状况分析得很清晰。但谁也不知我们该怎样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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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
6
风筝发表于 2012-2-24 21:09:30 | 只看该作者
全国所有乡村医生全部**让zf也看看没有我们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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