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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时药物过敏身亡村卫生室赔偿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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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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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彬
发表于 2008-10-31 22: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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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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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
发表于 2008-11-2 18: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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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时药物过敏身亡村卫生室赔偿36万元i不能那么多吧,如果是过敏体质因该双方承担责任,我在论坛上看到一篇,卫生院,丁胺卡那过敏致死,法院判卫生院无责任但赔偿患者家属,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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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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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
发表于 2008-11-2 18: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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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的应该让患者及家属知道,用药就有过敏的可能,甚至死亡,你想用药就用,不想用就不要用,为什么想让我们承担这么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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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gh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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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gh888
发表于 2008-11-2 19: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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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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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肖
发表于 2008-11-2 19: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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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村卫生室是否有责任?难道没试敏》要不咋赔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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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0074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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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007460812
发表于 2008-11-2 2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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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前 一定要问清病人药物过敏史 必须做试敏 如病人叙述不清 尽量不使用能引起过敏的药物
另外 一定要会抢救程序 抢救药物要随时携带
这件医疗赔偿案 我个人觉得费用有些大 一般的卫生所是无力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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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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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山人
发表于 2008-11-2 2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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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医疗体制和大多数人的观念,导致了目前医疗市场的尴尬,以此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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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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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白雪
发表于 2008-11-2 20: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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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事,我们的责任我们负。不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也要负。反正只要出事,就要或多或少出钱。如有时皮试后出问题的,本无责任,但你还要出钱,病人死了家属闹。找人,经公,你都要出钱。最好我们别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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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s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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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s22
发表于 2008-11-6 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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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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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无痕
发表于 2008-11-7 1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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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用头孢类都要做皮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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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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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医
发表于 2008-11-7 16: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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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类的药物我们是很少做皮试的,不过以后也要少心一点,别让病人抓到把柄,现在看病都得提心吊胆的,做医生不容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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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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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医生
发表于 2008-11-14 09: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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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我们做的如何好,有时过敏也避免不了,我们私了,没错也得陪,漫漫无期的官司打的焦头烂耳,我们也挨不起。试问吃虾过敏死了,会找卖虾的老板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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