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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医在‘没有过错’的乡卫生院内服毒自杀了!已经火化了。 某省卫生部门在3~4天里发一个‘调查报告’,网上宣布乡医院的‘不存在过错’,定论可谓神速。 据说有某个公鸡下了个蛋,并且下在狗窝里,然后自信地高声大喝一声:下自已的蛋。让别人说去吧! 有人说这是堂而皇之的官官相护,实际上是对村医们极不负责任的糊弄。这个姜医生为了一千元罚款自杀,其动机是什么? 是畏罪自杀?还是被威迫而死?难道这个村医对农药这玩意有特殊嗜好? 如果乡医院的头脑们平时对其‘托管’的村医们正确指导,规范其医疗行为,姜医生能违规吗? 如果这些所谓的‘领导’能对这些村医平常、平时多少尊重一点,少一点专横,以权压人,甚至狂妄威迫的话,姜医生能死吗? 从‘调査’上看,按照乂乂文件,乂乂政策,违规费1000元,不会算姜医生的死因,但卫生院走罚款程序了吗?如这次姜医生不死,这笔钱将走向哪黑? 卫生院头脑们拍胸脯张口就罚,又不走程序,执法部门也不敢为的事,卫生院某些人也特胆大包天了,他们是什么部门? 那份‘调查报告’公然为某些人开脱,能取信于村医吗? 公鸡下蛋?糊弄人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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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死证明了什么?本人认为医生不仅仅是医治躯体上有疾病的人,应该参与医治”心理“上有疾病的人。首先你自己要有好心态,看清社会,看清你所处的环境,只有先学会保护自己,才能去保护好别人。 本人在”六统一“的医疗改革过程中曾经被”卫生院“因为购药完不成规定的任务而被卫生院罚款二千多元,说心理话当时很不服气,当时的大环境是这样的,真所谓是“矮檐之下不低下头就会头破血流“在风口浪尖上要顺势而行,避实就虚。基层的政策是”一阵风“不正确的政策必定导致出很多人受到影响的,群众的力量是大的,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时候,把握好时机出击,在我们大家齐心努力下,把卫生院告上了”经济庭“聘请了有高级职称的并且有一定正义感的”律师“一审大获全胜,可以说在我们地区其它卫生院的基层医生都借我们的光儿,一律退还当年所谓的购药”抵押金“及,各种非正常的罚款,我们胜利了! 当时诉讼费是每一位乡医生是五百五十元,最后法院以“该案”即没有败诉又没有胜诉的结案。退还全体乡医的“诉讼费”,而宣告结案! 通过这件事,对我教育非常的大,现在地方的卫生机构轻而易举的不敢再胡来了。团结是必须的,但是要讲一定的原则性,领导被领导要搞清楚,掌握好法律法规是非常必要的,对一些事情要据理力争,绝不妥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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