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山东省医保局、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2021年调出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将115种省增补药品调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届时这115种药品的费用,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报销。 关于调整部分省增补医保药品目录医保属性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2021年调出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30号)(附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在《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2021年调出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30号)调出范围,且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挂网标识医保甲类或乙类的药品。 二、调整方式 (一)省平台已挂网产品统一进行调整。 (二)在调出范围未挂网产品申报时,请按照《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2021年调出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30号)要求进行申报。 三、调整执行时间 2021年11月1日。 附件: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2021年调出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德州晚报、山东省医保局) |











收藏
转播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