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7月29日,山东省12个地区市的老乡村医生的代表带着渴望和乞求的心理,带着全省14万乡村医生的期盼,希望能得到对乡村医生的验明正身,得到对乡村医生应有的待遇和养老退休保险制度。名倒是验了,身也正了,“乡村医生就是农民”。“农民、自由职业者,就没有什么退休”。权威人士—省卫生厅农卫处吴处长的一席话像把我们打了一闷棍,让人喘不过气来,“乡村医生等于农民,等于自由职业者”,情理不通,法理不顺,天下奇冤。 乡村医生等于农民等于自由职业者,情理不通,法理不顺。 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中国已经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中国已步入法制社会,修改后的中国劳动法,有力地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利益。根据《医师法》制定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更是对乡村医生职业性质的肯定,乡村医生有组织,有系统,有法规,怎么能和自由职业者相提并论呢?乡村医生是农民,是自由职业者,还是卫生工作者,暂且不论。但是乡村医生的隶属关系到底是谁?到底和谁发生劳动关系?乡村医生从事的工作是给谁干的?却必须弄清楚。首先肯定,反正不是给哪个老板干的。给老板干,当然给老板发生了劳动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ZF花钱买服务,理所当然地是和ZF发生了劳动关系,不对吗?既然农民是自由职业 ,农民今天可以给张三打工,明天可以给李四打工,后天可以休息,想干就干,说明我们与任何单位没有劳务关系,可以随时拒绝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分配的任务,可是我们为什么要办证,考证,培训,学习,建健康档案等等,还要受这么多机构约束,监管,处罚?甚至取消资格?再说,取消农民的资格,不就等于取消了农民的生存权吗?不就等于宣判了乡医的死刑吗?在发生重大疫情时如非典,禽流感,国家总是硬性规定要求我们乡村医生必须第一时间赶赴危险地带,假如我们乡村医生不幸感染甚至身亡,国家对乡村医生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那么家人的生活和生存谁来负责? 老乡村医生不会忘记,山东省在十五年前就提出了一体化管理。各县市相继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的红头文件,直到现在实行新农村合作医疗后,依然在使用中。一体化管理的“三制四统一”的“三制”,即:聘任制,工资制,养老保险制。难道乡村医生不是在和乡镇卫生院发生劳动关系吗?何为聘任?我们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总是被“堂而皇之”。养老保险制更是纸上谈兵。几十年的艰苦和心血,变成心酸的泪水。而乡镇卫生院的代购分发,变成了以营利为目的的代购批发,却落到了实处,必须使用卫生院的药品,村卫生室上交的营业额,返还利率只占20%左右,有人说,一体化救了卫生院,乡村医生要了饭。要名是农民,要利是文明乞丐,要退休,农民哪有退休?乡村医生简直就成了赤裸裸的利用工具,要用的时候捡起来,不要的时候就抛弃.部分乡村医生看清楚国家这种对村医不负责任的态度,受不了经济封锁和打击,跳出去单干,占据了部分市场,发了财。对这部分人,ZF却无力管理管制。而遵纪守法的坚持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却落了个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聘任制,什么养老保险制,一切都是假的。事实上,ZF是撒了一个弥天大谎,严重伤害了老乡村医生的感情,侵犯了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制定政策的人也许把“三制”忘了,如果忘了,那就重温一下红头文件,一体化管理中的三制---聘任制,工资制,养老保险制。如果没忘,那就是对乡村医生的欺诈行为。这样的说法也许不对,但怎样理解呢?有红头文件,有白纸黑字,就是无人落实。请问理在哪里,法在何方?二、 何为乡村医生是具有中国特色,植根广大农村的卫生工作者? 众所周知,乡村医生是八亿农民的健康卫士。农村卫生室是三级医疗网的网底。乡村医生从事的事业是人民公益事业,40多年来,乡村医生不但肩负着防病治病的重任,还承担着计划免疫、疫情报告、妇幼保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以微薄的收入,高风险的职业,填补了我国广大农村缺医少药的空白,这对当时那个年代我国一个贫穷的农业大国的全民健康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广大乡村医生只是默默无闻,无怨无悔地工作,却没有伸手向国家讨要一分钱。改革开放三十年后的2010年,中国GDP已近40万个亿,这足以证明中国国力的强大。可和谐共享的蛋糕把乡村医生拒之门外,无论如何也不能改变乡村医生的身份。所谓的补偿,就是一个施舍,就是在打发一个乞丐,眼里盯着的只是城市那些人满为患的大医院。把同在一个战线上的义务工作者分成三六九等,把廉价为八亿人民提供服务的一百多万乡村医生划成四不像,说医生不是,是农民,是自由职业者,是卫生工作者?什么乱七八糟,都不对。《指导意见》开言说,乡村医生是具有中国特色,植根于广大农村的卫生工作者,但是这种特色,令人哭笑不得,啼笑皆非。请问,农村有粮农,有菜农,有果农,难道还有医农吗?没听说过。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力的强大,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医改工作的深入推进,从根本上改变乡村医生的待遇,还他一个应该有的名分,确保卫生战线上的公平性,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我国城市院校的学生到农村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设,满足八亿农民日益提高的健康需求,真正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城,才能使网底不破,长盛不衰。论任何时代,没有三级卫生网的紧密配合,医改只能是一句空谈。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办发〔2011〕3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摘录:为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不破……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执业场所,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ZF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六、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二)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各地要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日 国办发〔2011〕31号文件口是心非,虐待乡村医生!必须无情揭露!该文件称:……为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不破…………乡村医生……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ZF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 试问:是谁编织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谁出的钱?谁是老板? 毫无疑问: 1、 是ZF编制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 2、“为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不破……” ZF出钱要乡村医生提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 3、 ZF理所当然就是老板了! 4、 就劳动关系而言,乡村医生与ZF的关系——“农民工(乡村医生)”给老板ZF打工的劳动关系! 国办发〔2011〕31号文件的编写者是怎么想的呢?最迷惑人的就是:颠倒黑白地将“ZF出钱请乡村医生提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颠倒说成是:“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ZF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 那么,“ZF购买服务”的性质定义,应该肯定是合乎法律的“买卖关系”!由此,乡村医生不能不质问31号文件的编写者:1、“ZF购买服务”是从哪个市场买到的?及时服务是购买来的,当今社会不是买卖自由吗?那么卖方是不是有不卖的自由呢?2、“ZF购买服务”的市场合法吗?是不是公买公卖了的?3、全国哪个乡村医生是第一个在“ZF购买服务”的市场上叫卖:本乡村医生出售“提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标价是多少?4、若“ZF购买服务”的市场“不合法”或纯属子虚乌有,则反证了“是ZF出钱请乡村医生提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是ZF老板出钱请农民工身份的乡村医生们打工的!如此,ZF老板该不该为农民工的乡村医生们买“社保”呢??? 为什么农村户口的“农民工”,允许买“社保”?而同样户口的“乡村医生”就不允许买“社保”?这就是虐待为ZF打工的“乡村医生”! 上述31号文件将自己承诺的“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顺手推给“新农保”!这哪里是该文件所谓的积极态度,这完全是消极、推诿地自打耳光! 敬请乡村医生老师们:为我们的生存请继续补充、完善相关论点论据! |
评分
|
乡医嗷嗷待哺,对医改草案说不! 对医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说明 设计医改方案的,都是一些长期研究农村基层卫生的学者专家,曾经为ZF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方针政策。这次的医改方案一旦通过,无疑便是未来ZF到2020年以前的一切卫生政策的指导性文件。关乎乡医的切身利益,借公开征求意见的机会与专家学者们共同探讨。 《医改征求意见稿》(注:本文暂称其为“草案”),对村级卫生服务网的定位含糊不清,对乡医依然只是给予一点补贴就打发了。象这样的草案,根本没有体现党的十七大的惠农方针。因为草案无视村级网络的重要性及其面临的危机和必须马上改革的严峻现实。 在农村基层卫生方面,以“大病统筹”模式设计的“新农合”仅仅为农民生大病时提供了有限的医疗费用保障,而为农民提供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和“安全、有效、价廉、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显得更重要。有的专家认为:自从把预防接种和接生收归乡镇卫生院之后,村级网络公共卫生职能弱化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观点,我们不能苟同。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疾病谱的改变,环境的变化,农村基层网络公共卫生的任务并未减轻,“非典”就是一个证明。权威资料显示,由于价格低、距离近、可及性强,有72.4%的农民选择在村卫生所就诊。 村级网络不但是为农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第一线,它所从事的“预防为主”,坚持“无病早防、有病早治”的卫生工作,是投入最省、效益最高的卫生模式;而乡医们延续了几十年的“家庭化服务”模式,也是被公认为最“人性化”、“温情”的模式,这两种模式,最符合中国的国情,也符合现代医学理念。村级网络的历史功绩和现实重要性已有公论。 然而,这样重要、这样好的网络,目前却正陷入空前的困境之中。据我们统计,目前农村中,能够全脱产,靠行医养家糊口的,约占总数的20%以下,医为主、农为副的较多,约占40%,农工副为主,从医打游击的约占25%,“空白村”则是弃医另谋生路的,约占15%,后两者中,有许多都是“在册不在岗”者。所以,村民们生病,便只好到有乡医在家的地方就诊。没有乡医的地方,公共卫生服务也名存实亡。这其中的根本原因,就在于30年来,“市场化”使村级网络的体制变为“乡医办卫生”,乡医待遇不公,生活无保障造成的。 上世纪70年代初,贯彻“6·26”指示,合作医疗“全国一片红”时,以赤脚医生和合作医疗为特征的农村村级卫生网正式建立。当时虽然不是国家公办的,但也是生产大队集体出资修建卫生所,购置设备、药品,给赤脚医生打工分保障生活。我们把这称为“民办卫生”体制。 自从大集体解散之后,“民办卫生”也解体了。原来村卫生所的房屋大多被拍卖或移做他用,资本金被抽回,医生的生活再也没有任何保障。在ZF没有任何资金投入的情况下,重建村卫生所,继续为村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重担,被压到了乡医的肩上。这种“乡医办卫生”的体制便30年未改。 这种体制的不合理性表现在: 1、国家对乡医所从事的公共卫生和低价位的,非营利的,带公益性的基本医疗服务,从未给予合理的补贴。乡医只能靠自己和家人一道“以农养医、养公共卫生”。十分艰苦。 2主管部门叫干活时,说乡医是卫生工作者,有责任、有义务,要签责任状,还得先交押金;但要报酬,要养老金时,却说乡医是农民,总是上下推诿,没人给付。乡医的劳动和报酬不挂钩,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合法权益无人维护。 3、乡医的资质确认、生活保障、退休养老、生老病死无人过问。与同时代的“民办教师”对比,同是农村知识分子,政策上差别极大。 4、低收入同样得承受高风险。我国医疗体制的缺陷,造成至今没有一个敢为乡村医生说话的机构,医生在为人民群众解除疾病痛苦的时候,无可避免的会造成一些医疗事故,医疗矛盾,医疗纠纷,甚至医疗讹诈,大医院有国家维护,有自己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后盾。而乡村医生呢?一旦出现这些可怕的事情,前有杀手,后有追兵,患者家属追杀,ZF负责堵截,乡村医生只有任人宰割,甚至倾家荡产。 5、许多部门把村卫生所当“企业”,给乡医身上强加了很重的苛捐杂费。 就是这种体制,使乡医群体沦落为一群为ZF的农村基层公共卫生和公益性基本医疗服务领域,无偿打了30年工,却不知该向谁去讨工钱的农民工。乡医群体为何能忍辱负重地走到今日?原因在于ZF原本有一些不错的政策,比如1981年2月27日国务院的文件。但却总没有兑现。不妨请专家学者们来个换位思考,让您处在这个位子,看着医改草案依然对这种体制毫无触动,2020年前还要从事着那种既低贱而又风险极高的职业时,您会选择“留”还是“去”?况且在乡村医生群体中还有相当一部分还在梦想党的承诺有朝一日总会兑现,党的阳光有朝一日能光临自己头上,尚在苦苦支撑。目前的政策,待遇,风险实在让每个乡村医生心寒。“两股战栗,几欲先走”所以,“乡医办卫生”体制不改,村级网络即将“人走网破”,决非危言耸听。 取而代之的体制,应该是“公立”。在公共财政保障下的“铁打营盘流水兵”机制。不管是采取“收支两条线”也好“基本工资加补贴”也好等等,总得首先解决生活保障,解除后顾之忧,劳有所医、劳有所养,这些对乡医队伍已经很满足了。对今后的医生可能还得更进一步,用更优惠的政策和措施来保障。因为农村毕竟十分艰苦,物质上和精神上应该多一些鼓励。 如果说,在国家财政困难时期,要我们做些无偿奉献,那我们认为这是做为一个公民应该做的。但是,到了“物欲横流”的今天,别人抱个小狗过门槛都有工钱,而却要我们乡医继续无偿付出,就想不通了。尤其是对乡医群体为何一贯不予平等对待?是不是因为替ZF制定相关政策方案的专家学者们,在头脑中还是认为乡医是“文化大革命”的“极左”的产物,而不敢替乡医说句公道话?比如《教育法》颁布了,全国800万民办教师一齐转制,按公务员对待,工资一加再加,最近加薪一月上千元;民办教师没有解决待遇之前每月也有一定的工资,而且在同一个时代远比乡村医生的收入要丰厚得多。而《医师法》颁布了,对乡医没有转制,而是费尽心思 为80万乡医制定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从业管理条例》,理由据说是乡医“没学历”,“医生不比教师,得严把准入关”。转制时民办教师不也没学历吗?不重要的可以拿工资,重要的却不能拿工资。一方面给乡医处方权,让乡医为农民治病,一方面又不承认乡医的医师资格,连个最低级的“执业助理医师”职称也不给。让社会怎么给乡医、给农民的社会地位定位?尤其是到了当今全社会都在学习许正超,重视熟炼技工对社会的贡献的时代,对大浪淘沙余下的这些有几十年工龄,担负着农村绝大部分常见多发病的诊治任务的乡医们,依然不想在医改时给他们一个正式的名份,改变他们的农民工地位;还有的主张把乡医当做“过渡群体”,让他们“自生自灭”,不管他们,更是浪费资源的馊主意。“城里团长看门房,乡下小兵扛大梁”。“放错地方是垃圾,放对地方是资源”。构建一个和谐社会,就必须“ 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也必须公平公正。乡医群体是放对了地方的资源,至少2020年前无可替代,绝不应该浪费。而正名必不可少。 总之,民以食为天,就是取消乡医,要派什么医生来,也得保障生活,解除后顾之忧,把人当人看待。现在乡医群体正嗷嗷待哺,干了三、四十年的老乡医们正在为没人给养老金而焦急上火。如果医改不能给个好政策,那么乡医会十分绝望的。农民们也会发火的。希望有关的专家、学者们能正视现实,认真考虑乡医的呼声,重视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意见,认真审视“市场化”30年来“乡医办卫生”体制的不合理性及其将导致的不良后果。打破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思维定势,实事求是,真正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为ZF制定出一个符合农村实际,体现惠农方针,善待乡医队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好方案。 |
|
这篇文章写的非常有分量! 建议网站或者电脑精通者,转载到卫生部或ZF的过分网站上去,如果谁知道“温总理”的博客,QQ信箱,通知我们大家,我们大家的事情,我们大家去管,大家都去积极的反应,我想ZF会考虑的。我们不是反对ZF反对***,而是反应实际情况,是提合理化的建议,我希望大家都参与共同为了我们自己的明天去努力,争取早日解决我们这支队伍的实际困难而坚持反应情况! 谢谢楼主的一番慷慨之词!辛苦了!这样的文章我非常的欣赏。 祝你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



收藏
转播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