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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萧县杨楼镇的郝集村的医改情况。 2009年2月,注册在卫生室的七个人合并到居委会跟前ZF盖得卫生室里工作了。可是只合并了50天便夭折了。再这段日子里,法人代表诬蔑职工,打骂职工,擅自安插家人,导致卫生室解散。解散后,在半夜时分将卫生室里大家集资购买的财物,及上级发的财物全部偷到自己家里。院长说是她有权这样做,是保管。而后,法人独揽了报销权。找院长不予理睬。在年底,我们才争取到报销权。 我们一找院长谈我们的集资财物问题,院长就说让那事过去吧。而公共卫生的劳动补助,我们也只见了300元,钱呢? 2010年6月,院长又叫合并,地点在法人的房产处,既法人家的隔壁。我们也去了,这次只待了9天,法人又以装修为名解散。事后又叫执法大队查我们,激化矛盾,镇医院院长处处庇护法人,不给于合理的处理。在法人的再三提议下,我与本村另一村医合并,在村两委的支持下,搬到ZF建的卫生室内工作,我俩尽心尽力的把便民利民惠民做到实处。可是法人却又剥夺了我们的报销权及其他工作,直到年低,在我们再三找院长商谈,送礼,和村两委的支持下,院长才帮我们解决。 现在又要合并了,我找院长商议,院长说;让我们合并到法人家里 ,她家作为医疗点。我只说了一句:在她家不合理,院长便大吼道:“你给我出去”。我说:我出去怎么解决问题。院长便站说:“你不出去我出去”。把我撂倒了那里。 想以前发生的事情,我们不能同意合并到她家。可是新闻件下来了,和我一起干的要退掉了,只剩我一人。 现在说一体化管理了,要定编了,其中一个以前不在岗的也合到她家里去了,法人把领着国家工资的校医丈夫,没上过医学院校的女儿都搞成了卫生室在编在岗人员,对卫生室已注册好多年的医生,却不愿给定编,让其退出 。镇医院院长还在法人家搞了一次所谓的民主选举,她家占三人投票,已过半,选举名副其实的面子游戏。 一个月前,我们把卫生室法人在卫生室成立,合并及工作中的一些情况反映到了县里。县长到是给了批字,交给卫生局处理解决,可卫生局又要镇医院院长先解决。院长又推给了副院长,快两个月了,也没有合法合理合情的处理。 我们待解决的问题1.郝集村卫生室医疗点的问题。我们村是一个大村,ZF盖得卫生室基本座落于村中央,在村委前面,方便与村里的老弱病残就医。而法人家在村南边缘。为何弃主求次呢?为何院长如此大力帮法人造假证明呢? 2.法人一家的资格问题。我们卫生室法人不会看病、不能书写,素质也不高,可以继续任法人吗?法人的丈夫是领着国家工资的校医,在法律上不可以在成为卫生室在编在岗人员,为什么镇医院长会同意?法人的女儿不是医学院校毕业的,为何也成了合格的在编在岗人员? 3.合并时,我们集资款及卫生室50天的收支问题,半夜拉走的集体财产及公共卫生劳动我们应当获取的报酬在哪儿? 4.我们的定编定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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