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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几句,这个问题提的好! 我是这样认为的,从医生的职业道德方面讲是正确的,救死扶伤是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己任,毋庸置疑。 就目前的医疗市场环境方面来讲,很矛盾。只注重“医德”,不要经济效益,对于基层的卫生室医生来说意味着什么,我想大家都很明白的。本人不赞成要“德”不要“钱”的做法。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的,比如:患者家庭困难,孤寡老人,以及社会上那些“弱势”群体等等,可以考虑要“德”,只收取成本费,不收取服务费。对于那些经济充裕,患者不听话,自以为是的人,根据情况,在安全的前题下可以输液治疗,只要我们不刻意的去坑害别人,摆正利弊关系,摆正医者的良心,该赚的钱我们就要大胆的去赚哦! 千篇一律的讲“医德”是没有道理的,有的疾病你给予“口服药物”根本就达不到治疗目的。某种程度上讲,你不是治病,是在坑人,是帮倒忙。 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我们大家共同探讨一下,期待各位有识之士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在此。谢谢楼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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