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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7-27 10:36 来源:健康报网 7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表示,2011年年底前村卫生室将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中央确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时间表 在此前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的指导意见》中,对有关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这样规定的: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村医生将获得专项补助,补助水平与对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 孙志刚此次表示2011年年底为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全面实施的期限,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外界视作中央为基本药物制度在村一级扩展确定的时间表。 各地开始探索村医补偿机制 孙志刚表示,当前,各地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统筹推进基层机构综合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乡村医生建设薄弱的问题集中凸显。为此,中央专门出台文件。这是落实ZF责任,促使基层机构回归公益性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基层服务能力,提高公平性、可及性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综合改革,全面建立基层运行新机制的迫切需要。 实际上,随着基本药物制度在农村卫生院的实施,村卫生室受到的冲击已经越来越明显。尽管仍有乡村医生担心基本药物的使用,会影响他们业务的开展,但更多的村医还是希望能够进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记者从卫生部药政司了解到,相关部门正在对全国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目前,重庆、四川、山东、陕西、云南等省市已经开始将村卫生室全面纳入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范围。 这些省份,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内容和方法大致相同,包括所有村卫生室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通过“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所需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村医补助将与村干部补助水平衔接 在乡村医生失去最为重要的药品收入之后,如何对他们进行合理的补偿,是基本药物制度进入村卫生室后ZF面临的最大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的指导意见》中要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各地要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定额补偿。可以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或者核定后的乡村医生人数制定补助标准,补助水平与对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具体补偿政策由各省(区、市)ZF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卫生部长chen竺对乡村医生的补偿高度重视。他表示,要把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国家将会完善补偿和养老政策,强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监管和控费机制,调动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让每个乡村医生工作得有尊严、有希望、有保障。 作为财政投入的管理部门,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王保安表示,ZF将加强村卫生室软硬件建设,通过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定额补助“三管齐下”,完善村医补偿机制。 加强调研让补偿方案更加合理 纵观目前多个省份的改革方案,其补偿思路和中央出台的乡村医生指导意见基本相同。一方面是加强ZF对卫生室的定额补助,如四川由省财政每年对每个村卫生室补助3000元,陕西各级财政每年共同对每个村卫生室补助不低于1万元等;另一方面是发放公共卫生补贴,各省要求能够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尽可能安排给村卫生室。此外,乡村医生可以通过收取诊疗费用获得收入。 尽管从制度设计上来看,乡村医生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但有专家调查后指出,从部分地区实际运行的状况来看,一些乡村医生对此举的态度并不积极。原因是“在一些地区,ZF补偿标准和此前乡村医生的收入差距太大,医疗业务收入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因此乡村医生的收入下降还是比较大的,对此许多人不满意。”一位曾经到先行试点地区调研的专家告诉记者,他建议相关部门对乡村医生实际状况进行调研,以作出合理并可行的改革补偿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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