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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xweiyisen 于 2011-7-18 10:56 编辑 1)补偿政策说得很好,就怕不执行。这位乡村医生说,以前卫生部也就乡村医生的补偿出台过文件,但由于落实不到位,让他们空欢喜一场。 比如,公共卫生经费补贴乡村医生的政策早已明确,但记者采访了30位乡村医生,有近1/3的人表示,没有领到当地承诺的公共卫生补助经费。 即使在领到补贴的乡村医生里,也有人发愁。沈阳市一位乡村医生说,给他的补助是按照一个人一年一元的标准,“我们村有村民1450人,那就补助1450元。现在兽医每年还补助5000元呢。” 湖北省一位县卫生局局长也对记者表示,《指导意见》的落实可能会有一定难度。因为文件明确,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以及村卫生室建设等方面所需资金均由县级财政承担,他所在的贫困县是“吃饭财政”,再加上对ZF并无硬性考核指标,因此很可能会被“向后放一放”。 也有专家表示,《指导意见》中提到的“一般诊疗费”,在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时也曾提及,但至今仍无明确标准出台,“一般诊疗费”对乡村医生的实际补偿作用让人担心。 2)盼多监管少罚款 。指导意见》对县级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进行了强化,要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同志们,有监管就有处罚啊 3)我们的身份永远都是农民。《指导意见》中白纸黑字写出这一规定,还是再次引发了乡村医生对自己身份的猜测。“乡村医生只能参加新农保养老,是不是意味着ZF已经认定乡村医生为农民身份了? 4)我们进升无望。即使是我们拥有执业资格,主治也好,我们也永远是乡村医生。现在是卫生院,将来还有全科医生和我们竞争。指导要求各地要结合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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