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weiyi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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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weiyisen发表于 2011-7-16 14:24: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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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略看了一遍这个号称“进一步”的《指导意见》,好像跟以前的《意见》雷同,基本没有什么进步
2)本次最大亮点是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在本意见出台30个工作日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具体方案是怎么样,我们等着照。
3)本指导意见对于村医生的身份此终不愿正视。也就是说乡村医生还是乡村医生。此一最大好处是乡医没有执业的应该高枕无忧了。但是乡村医生此终是井底之蛙。
4)具体方案出来之后,尤于我们和卫生院,卫生局是上下级的关系,我相信劳务经费---等等----都会大打折扣。比如:XX地建卫生室,建完后补贴多少,到最后到手多少。大家心知肚明。还有公共卫生10%经费是按服务人口还是按完成人数给我们,这差远了。在今天1元一份的建档,我难以想象大家的心情会是怎么样
4)养老方面。可以说向前迈了一下步。就像香港的政改,起锚总比原地踏步好。
5)本指导意见多多少少对前作“暴风雨即将来临”有了一个交代,这是鼓舞人心的好消息。
6)此时此刻,就像抗旱部门,朝天空的一堆乌云开了一炮,能不能下起甘露,或是雷声大雨点小。大家猜吧。O(∩_∩)O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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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2009jj + 1 感谢分享!
天晴 + 1 你太有才了,说的头头是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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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乡医(于都)
2
赣乡医(于都)发表于 2011-7-16 22:06:19 | 只看该作者
感觉确实没有多大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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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S168
3
TRS168发表于 2011-7-17 14:22:14 | 只看该作者
乡村医生的身份永远也无法改变了{:9_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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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zwss
4
xwzwss发表于 2011-7-19 22:09:26 | 只看该作者
好像没有什么好的,和以前说的一样,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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