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山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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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山顽石发表于 2011-8-3 16:15:47 | 只看该作者
做医生的越做越害怕,俗话说得好"三天学个大医生'三年学个怕医生".现在当我们面对日愈激烈的医疗纠纷,真让我们做医生的寒心.特别是药物过敏反应,很多时候是防不胜防.当我们在并不是医生诊疗操作规范出错时发生的药物过敏,医生的责任到底有多重呢?当我在诊疗水平及诊疗设施达不到该病诊断水准而误诊,医生的责任到底又有多重呢?我认为我们的法律应该完善,应该允许医生在一定范围内出现一定的差错.不应一棒子打死.医生在取得合法资格证书后,发生的一切应该由ZF埋单___好比一个公司聘用员工后,所发生一切事务都由公司负责一样的道理.医务同仁们,我们应该团结起来,维护及保护好我们自身.楼主所说的病例,我认为是一个药物过敏__吃的那粉末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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