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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当事医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在家私诊,属非法行医。根据现行法律规,非法行医所造成的医疗事故,卫生行政部门不作事故鉴定;二、未作详细体检,该患儿有没有并发症,比如说病毒性心肌炎、肠梗阻、肠套叠等;三、未按程序操作,使用头孢类抗生素,应该先做皮试。以前能用此类药,不见得本次能用。药物过敏的发生与饥饿、寒冷、精神紧张三大因素有关;四、滥配伍。头孢唑啉、病毒唑、安痛定混合一起,会不会发生化学反应?会不会增加毒副作用?要先弄清楚!五、给药途径是否得当?药物在一个高污染的坏境下,会不会发生变性?六、抢救是否得当?有没有做人工呼吸和心外按压?呼吸道是否通畅?。。。。 |
| 前段时间我们这里卫生院处理一妇产科病人,感觉能力有限让转上级医院治疗。病人一开始去了别的医院了,最后去的是妇幼医院。病人死在了医院,让医院赔偿医院没答应。最后找卫生院赔偿带领一百多人堵在卫生院,理由是:为什么一开始不让我们直接转院到妇幼?卫生院赔偿八万元才把事情了解!这就是国度我们基层医生的行医环境,谁才是真正的弱者呢?不断的有医生和护士被人身攻击死亡。这也是最近医改后发生的事情吧!以前鲜有啊!医疗体制不改革这样悲剧还会继续上演,起码医生的后代我们都不会再让他们去行医!在国外医生却是黄金专业,衣食无忧看看我们的国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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