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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不足,主要原因是:首先,公卫任务在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之间分工不清,二者都承担公卫任务,同时乡镇卫生院又直接管理乡村医生,很容易产生的结果是乡村医生承担了大量公卫任务而乡镇卫生院却截留了大部分公卫补助。各地村医普遍反映,乡村医生公卫补助被克扣或截留的现象十分普遍,有些地区的村医甚至不知道还有这样一笔补偿资金以及该笔资金的具体数额,一些卫生院院长和卫生局领导也不讳言这一事实。负责考核的相关ZF部门对此给出的说法是村医并未完成相应的公卫任务。事实上,这与目前公共卫生任务设计不合理有很大关系,这是造成公卫补助到位率差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有很多在村医这一层级很难开展,比如建立健康档案和某些疾病的回访与随访。要真正实现公共卫生均等化,不仅需要基层医生的执行,也需要设计合理的、可完成的公共卫生任务。第三个原因是考核监督方式有缺陷。若由卫生部门进行考核再按考核结果进行拨付必然难以避免层层截留现象,若由财政部门根据卫生系统考核结果直接将资金拨付给公卫任务承担者,则考核又很容易流于形式。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转变公卫服务的财政支付方式。慢性病管理、孕产妇保健、0-6岁儿童保健、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和健康档案等项目完全可以采取按人头付费的形式,由村民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之间自主选择接受服务,二者谁提供服务,谁就得到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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