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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2月27日,谷城县农民李林(化名)的姐夫程某脑血管疾病突发,躺在床上生命垂危。李林忙叫人请乡村诊所医生刘丰(化名)前来抢救。 刘听说后,准备好药品器具往李家赶。快走到李家时,屋内传来了隐隐约约的哭声,旁边有人说:“老程不行了!”刘一听此话,没有冲进屋内抢救,而是往回走。 李林见状,从侧面过来,拦住刘丰迎面就是一拳。刘被打昏在地。程某也因抢救不及时,导致脑血管破裂死亡。 此后,刘丰因头面部软组织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引发赔偿诉讼。 本月中旬,该案在襄樊中院开庭。法庭上,李林辩称,村医刘丰拖延时间,耽误了其姐夫的救治,致使抢救不及死亡,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论坛朋友,程某的死与村医有关吗?本案中,村医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本帖最后由 五味杏苑 于 2008-7-1 17:2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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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也难不救也难,这就是医生职业的困境,但是可以和上级医院联系,做为乡医要想把脑血管意外治好,那是不太现实的,我看过好几个这样的病例,都是先联系上级医院,上面医生接诊后我才离开,卫生院治疗也是凶多吉少,甚至到县医院也是白费精神,没有专门的脑科专家谁都可能惹上医疗官司,如果是脑出血在途中就可能会死亡,这个乡医兄弟太冤了,我们没有什么设备也没有很好的药物,这样的病岂能随便接?那就官司吃定了,我们的职责在这里就是要做好转诊的义务,没有什么责任可言,打晕了就没有什么责任了,如果没有被人打就走了没有尽转诊义务就是有一定的责任!个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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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知道村医治不了啊?这分明就是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