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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县城城区内有一家近200平的个体门诊,一直以治疗皮肤病 不孕不育 男性病为主,春节前新聘了一位退休的妇科医生开展了妇科病的治疗(包括流产引产) ,前天,所在县城的城关镇医院的院长找到我说,县里要成立4处医疗社区服务中心,要求面积在100平以上,镇医院现有的几家门诊凑不够这个数,问我愿意不愿意合作?, {2 H/ r% d) u2 x* ] 9 O2 ]- K3 I( F* [- j 我想问问大家,如果我跟他合作的话,所有的帐目资金都要走医院的帐目渠道,好处是可以免除现在每月近200元的税,每年的药监费用以及其它闲杂开支,估计每年4000~5000元吧,好象还有所服务人群每人3元的费用(如果所在区域服务对象是1万人,上级拨款3万),配备电脑,负责装修等等. 困惑的是,我自己干了这么多年了,跟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搞得很融洽,合作以后就等于多了一层婆婆,现在我帮忙建起来了,将来医院要是给我他的安排人员我可怎么办?社区医疗服务站到底有多大好处?对了,如果合作的话,我现有的招牌要去掉,全部换成社区服务站的牌子,我的招牌在我县以及周遍地区可谓大名鼎鼎,美誉度极高的啊!' X3 U3 \/ V" C( x R& | 0 {. c1 h& g# v [ 本帖最后由 淡淡的忧郁 于 2008-5-23 10:5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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