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yi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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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yisheng发表于 2014-2-18 19:12: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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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最终会让全社会埋单* q, }+ U, x i: I9 U9 ~
作者:永济 来源:人民日报
$ |6 G6 Q( B2 i) a  医患有了纠纷,最终的办法还是诉诸法律。如果选择医闹,只会加剧医患关系紧张,最终让全社会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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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 S& L, F; m) S  人吃五谷杂粮,难免生病。生了病就要和医生打交道,医患关系就此产生。近年来,一连串的恶性袭医事件让医患关系一再成为讨论的焦点:广州医生被殴重伤,浙江温岭杀医,17日齐齐哈尔又有一名医生被打死……医患纠纷导致恶性袭医,反过来又加剧医患关系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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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患有了纠纷该怎么办?如果调解无效,诉诸法律是理性选择。最高法17日公布的7起民生典型案例,有一起就是关于医疗赔偿损害纠纷的。患者家属历经4次审判,终于拿到了应得的赔偿金14万余元。3 D- y# x( Z; J* z

! v' R7 W* s% v2 _/ T1 |9 [  翻看整个案情可以发现,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公开公正的司法程序,平等保护了医患双方的权益,最终也得到了医患双方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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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有人觉得,当事人找法院打官司,折腾4年,也就拿到了14万元的赔偿,和37万元的诉求差距不小。再加上中间付出的各种时间、精力成本,拿的钱好像不多,还不如直接通过医闹的方式来解决呢!找医院一闹,往往拿钱快、拿钱多,还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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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虽这么说,医闹仍不可取。且不说由此面临的法律责任,其最终的结果也值得深思。表面上看,通过闹事,患者或许能多拿钱,并且这部分钱也由医院埋单。但是,深层次上看,由此付出的代价,却是由全社会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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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闹加剧了医患关系紧张,导致部分医生选择性进行治疗,对于治疗风险大的病人“敬而远之”。医生见了稍微复杂点的病情,能躲则躲、能避则避,自身安全尚且难保,医学进步从何谈起,患者健康又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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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j% l! Z) U# _1 x( ~  无论对于医生,还是对于患者,这无疑是双输的结果。因此,长久来看,医闹最终伤害的还是社会,医闹最终会让全社会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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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9 e3 y, I2 S  医患双方有了纠纷,应用法律去解决,而不是给本就脆弱的医患关系再补上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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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l
2
gtl发表于 2014-2-18 22:22:22 | 只看该作者
现有的法侓法规还很不完善。很多医疗纠纷在法院审理时没有考虑到医患这种特殊关系。社会大众也不了解医疗的不却定性。所以法院审理后医患都很不满意。我希望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区别开医生救人失误至死与拿刀故意杀人至死是有本质的区别的事实。我做为一个基层医生一直很关注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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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的痕迹
3
走过的痕迹发表于 2014-2-18 22:38:10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太经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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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儿
4
双儿发表于 2014-2-19 17:18:15 | 只看该作者
在我们人民医院进修的时候我们的医院就会推掉一些病人 开会都说了有风险的事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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